财经纵横

山东严控14类投资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2:21 第一财经日报

  对840个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117个

  本报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

  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对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煤炭、电力、纺织、高档房地产、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和城市广场等14类投资项目,要求必须从严控制。“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在这份由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中,提出对投资项目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对有利于山东省调整结构和科技含量高的重点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予以保证;对能耗高、污染重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下决心停下来。”

  山东省认为,当前该省投资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比重不高,传统行业和基础产业比重大;有的地方执行产业政策不严肃、审查把关不严,仍然新上了一些能耗高、污染较重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有的地方新上项目不遵循基建程序,严重影响了投资和项目管理秩序。而国家实行

宏观调控正是“提高项目质量、优化投资结构”的机遇。此前,山东方面曾对840个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进行了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117个,其中没有任何手续的有7个,没有立项的有7个,没有土地批复的有34个,没有环评手续的有36个。

  在上述《通知》中,山东省要求各市政府8月20日之前对新开工项目再进行清理。“符合国家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但手续不完备的项目,应抓紧审核补办有关手续;对于严重违反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坚决责令停止建设。”

  土地和信贷成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两扇闸门。山东省规定,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按规定预审或未通过预审的项目不予批准农用地转用。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审批。

  山东省要求,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立即停止与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签订新的各类打捆贷款协议或授信合作协议,对已实施的打捆贷款要进行拆分。已经签订的授信合作协议,要逐笔采取重新落实担保抵押等保全措施。任何金融机构不得给予禁止类行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并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而对

房地产业贷款,山东要求严禁对资本金不落实、经营管理不规范和“四证”不全、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5%的项目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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