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专家:立法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21:3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已超过15万个, 由于这些都是农民自发组织的经济合作团体,因此,他们在贷款、税收等方面都受到了很多限制,但这种状况,有望通过立法得到解决。

  一个多月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已经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进行了首次审议。参与草案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彰良告诉记者,目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面对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法律地位不明确,并导致的法人登记难,民政、农业、工商都作为登记单位并存的情况。而这次草案就作出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陈章良说 :“这次草案提出,今后统一归口到工商部门注册,但是在税收、贷款等诸多方面,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给予优惠”

  草案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也作了必要的规定,提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及技术推广等服务。陈彰良认为,这有利于推动小户经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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