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三老板骗取住房公积金19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07:49 北京晨报

  -骗借款疯狂购房55套  -警方追回案款仅38万

  晨报讯(记者 颜斐) 被告人北京立达建业房地产经纪公司经理李岩伙同另两家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冒用他人名义建立公积金账户、购买多套商品房的形式,骗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1900余万元。昨天上午,市二中院审理了此案。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 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间,被告人李岩伙同刘凡和唐剑波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欺骗手段,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中心、东城管理部、朝阳管理部建立了55名购房人的公积金账户,后以购买丰台区宛平房地产开发公司10套商品房、购买通州区潞河房地产开发公司29套商品房、购买世纪新大地房地产开发公司16套商品房为名,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借款,并伪造开发商授权委托书,骗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共计1994万余元,其中1375万余元用于支付房款,618万余元被三人挥霍。为逃避抓捕,被告人李岩作案后窜至甘肃省兰州市,并化名唐新,伪造了居民身份证。

  三名被告人被抓获后,侦查机关追缴并发还38万元赃款,扣押用赃款购买的捷达和

桑塔纳轿车各一辆,共价值13.34万元,另冻结赃款1270.47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竭力为自己辩护并相互推卸责任。李岩说,此事是刘凡与唐剑波预谋的,自己并不知情。他只是找

开发商的中间人,不是共同犯罪人,不构成合同诈骗。刘凡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异议,但称是李岩与唐剑波商量好后才找的自己。唐剑波虽然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但辩解他是听李岩的布置安排。图为三家公司的老板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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