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六次全会召开后,广西自治区审计厅立即行动起来,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审计署的部署,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该厅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自查自纠,建立机构、健全制度,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做到了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 审计业务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两促进”。
思想认识到位。为了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认识,该厅从3月至4月先后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部分处室干部代表座谈会、厅长办公会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钟想廷传达党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5月至7月,该厅就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审计法与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举办了全区审计法制、投资、纪检和处级干部四批次研讨培训班,来自全区近500名审计人员在班上进行了学习、交流和探讨。通过会议传达和学习培训,使广大审计干部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组织领导到位。为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该厅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明确了以厅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厅领导直接抓,各处室领导具体抓,形成了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体系,为该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分别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协调配合领导小组,与公安厅成立了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加强了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完善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协调工作机制。此外,还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财务管理及资金审批暂行办法》,从制度上防范商业贿赂;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审计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的意见》,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行为,进一步打击经济犯罪奠定了制度基础。
工作落实到位。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该厅根据自治区和审计署的要求,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其实施的方法和步骤。
该厅虽然没有职权直接参与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但同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机关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自查自纠的重点是对本机关及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审计对象经济管理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及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审计对象搞不正当交易行为;机关内部重大财务事项和资金审批、大宗物品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索贿受贿行为;财务制度和决策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为突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该厅明确了凡列入今年计划内的审计项目,只要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五项内容的,都要加大审计力度的指导思想,紧扣治理商业贿赂主题,注意发现商业贿赂案件和线索。(韦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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