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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代建制确保东莞城市建设五年见新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19:13 中国财经报
记者 张楠 通讯员 詹文光 丁海潮 报道 广东省东莞市在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上实行集中代建制,对工程实施规模化推进、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五年来,该市投入资金近200亿元进行新城建设,通过集中代建制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确保了东莞城市建设“五年见新城”目标的顺利完成。 按照东莞市委、市政府“一年一大步,五年见新城”的目标,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高质量、高速度、高标准,东莞在工程建设中改变了以往“谁用谁管,临时搭建班子”的做法,于2001年7月成立了市属重点工程集中代建机构,专门负责对市财政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市属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投资。 在市属重点工程建设上,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对工程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在工程管理上坚持“三个加强”的原则。即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工程设计把关,按照国内同类项目领先、至少20年不落伍的标准,做到高起点设计。加强工程质量监控,市城建局成立独立的质量安全督查组,专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巡视检查。 东莞市实行的市属重点工程集中代建,要求把工程投资概预算作为硬指标看待,严防随意突破,解决了工程建设中的超规模、超标准、超预算问题。工程建设上,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的原则,预算安排不留缺口,不借银行一分钱,依靠自身财力推进城市建设。在工程设计方面,通过实行限额设计,把市政府下达的投资预算作为设计的上限,从严控制工程规模;在工程变更方面,专门成立工程变更审核小组和财务专责小组,对每一项工程变更都进行反复审核,超过50万元的还要报市审批。同时,试行现场“零签证”,实行风险包干,工程合同一旦签订,除特殊原因外一律不签工程变更,尽最大可能减少管理中的人为因素。据统计,东莞市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45项市属重点工程中,没有一项超预算,其中已经完成结算的15项工程,结算价10.6亿元,比工程概算节省投资近4亿元,节约率为27.3%。 另外,该市在建设资金管理上依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会计核算中心和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通过实行公开招标、会计委派和投资评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在工程招标管理上,通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几年来东莞共完成市属重点工程招投标项目1033个,中标价比最高价平均下浮21%,节约财政资金16.8亿元;在建设资金的监管上,由市财政局派出专职财务人员,对工程财务实行严格的核算监督,对工程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此外,该市专门成立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对市属重点工程进行全面深入地评估论证,对工程概、预(结)、竣工决算进行严格审核。截至2005年,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共审核市属重点工程概、预、结算项目109个,核减金额6.09亿元,保证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 据统计,东莞市实行重点工程集中代建制以来,市城建局组织实施市属重点工程70项,总投资190多亿元,已交付使用45项,平均每年建成项目10多个,每天完成工程量近1000万元。市属重点工程的建成,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东莞依山傍水的城市格局基本成型。“东莞市属重点工程建设实行集中代建制,在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摸索出了很好的经验,五年间200亿元的投资没有倒下一名干部,确保了东莞五年见新城目标的顺利完成。”东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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