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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实施“三管统一”助推国企迅猛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9:38 国资委网站

  伴随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宜昌市国资委16家出资监管企业连连报捷:继去年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高速增长之后,今年上半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23.2亿元、利润1.08亿元,分别增长14.7%和1.21倍;资产总额173.8亿元,同比增长28.9%;所有者权益21.8亿元,同比增长4.8%。宜昌市常务副市长王传豪言简意赅:“是深化国企改革和贯彻落实十六大‘三管统一’方针,助推了宜昌国企的迅猛发展”。

  一、立足“三管统一”,构建国资监管新模式

  2004年11月,宜昌市委、市政府针对出资人缺位,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分散,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脱节的情况,按照十六大关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撤销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归并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部分职能,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授权监管市级国有资产的大前提下,对宜化、安琪、交运、宜港、

商业银行等一批规模较大、基础较好、有发展前景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约140亿元法人资产,一次性授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统一,并对各县(市)区国资监管进行宏观指导。同时明确规定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范围、考察任免审批程序。从而在构筑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三个层次的国资监管模式基础上,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三管统一”。

  二、履行出资人职责,突出国资监管重点和关键

  “三管统一”,首先要求管好促进国有经济发展的物资基础——国有资产。宜昌市国资委把摸清“家底”、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强化监督制约,作为抓好国有资产监管的主要方法和途径,一抓资产清查,摸清出资监管企业“家底”。针对出资监管企业的实际,立足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该市及时对16家出资监管企业、78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宜港集团、夷陵长江大桥公司和市物资总公司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经济鉴证和专项审计确认。二抓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健全了制度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资产处置核销、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七大监管体系,形成各类规章制度近100万字。三抓国有资产评估。为防止国企在改制、重组中,国有资产评估失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和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出资监管企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由国资监管机构以招标等形式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对资产帐面价值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评估项目,由国资监管机构组织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咨询论证;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从而有效保证了资产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抓资产处置把关,规范资产转让和损失核销程序。先后出台了《宜昌市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暂行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核销公示制度》,坚持资产处置法定程序,并从制度上建立了防范机制。同时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严把批准、交易准备、进场交易三个环节,严格审查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转让方案的合理性,并按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有关要求进行专项审查,确保依法合规实施产权转让。五抓产权交易公开透明。在产权交易中,既注重产权交易的市场培育,又强化国有资产依法进场交易。目前,除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偿转让全部纳入产权交易中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也纳入了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范围,从而使该市基本实现了国有产权交易全部进场的目标,今年上半年全市产权交易额达到7.66亿元,同比增长61.6%。

  三、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管该管的事

  宜昌市国资委在履行出资人职责中,既要维护所有者权益,又注重维护企业的各项权利。努力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一是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了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该市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出台了《宜昌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明确了经营者业绩考核责任制,经营业绩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办法。今年初即与7家出资企业签订了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有效激发和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创造性。二是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管理。针对企业改革改制的实际,制定出台了《出资和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出资监管企业的改革重组、投融资和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报批和决策程序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具体实施中把制定企业“十一五”战略发展规划作为重大事项之一。今年2月,该市国资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宜化、安琪、夷陵国资、宜港、交运等出资企业的“十一五”规划,从企业发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是否突出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否坚持效益优先和可持续性发展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议。企业深深感到,市国资委站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为加快企业未来五年发展增强了信心,注入了活力。三是规范企业经济活动行为。为确保企业经济活动中维护出资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选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行为,宜昌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企业改制、股权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评估、经济责任审计等11个方面的经济活动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出资人对重大事项的管理落到了一点一滴的实处。

  四、行使出资人权力,管好国企领导人

  国有资产监管与“管人”的统一,是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该市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运作要求,管好企业领导人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该市国资委职能一明确,就及时下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和规定,细化实化了国企业党建、企业经营者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办法和措施。二是强化对出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实施考核调整。宜昌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后,市国资委即组织专班,对宜化、安琪、交运、宜港、商业银行等出资和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对7家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必要调整,任免企业干部48人,其中,提拔重用17人。同时立足培养、吸引用好人才,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优秀人才责任制,从而使企业领导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该市国资委党委与16家出资监管企业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实行“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从而使勤政廉政在制度上有保障,在考核上有办法。

  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和“三管统一”的国资监管体体形成,加速成了该市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间的兼并、联合、重组,有效提高了国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至目前,宜昌年销售收入过20亿元以上的国有企业已有2家,过10亿元的有1家,过5亿元的有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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