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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引纠纷 孔祥东控股公司惹官司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9:11 每日经济新闻
何勇 著名钢琴家孔祥东一家投资的上海煌弛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弛公司)最近被告上法庭,日本国常盘兴产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常盘兴产株式会社)要求其偿还147万元人民币及固定回报等。昨天,《每日经济新闻》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上获悉,该案将于今天开庭审理。 根据相关卷宗材料显示,2005年6月,常盘兴产株式会社与煌弛公司经协商达成合作协议,约定由煌弛公司在定西路某商厦开设日本铁板烧上海第一家店,预定于2005年10月1日开业。常盘兴产株式会社投资147万人民币,并负责技术人员培训,煌弛公司负责设立、运营该店的新公司,并将其持有的新公司股份的49%交给常盘兴产株式会社,此外,煌弛公司每月给常盘兴产株式会社人民币14700元固定回报。2005年7月1日,常盘兴产株式会社按约定将1911万日元(折合147万人民币)汇入煌弛公司指定帐户。 此后,因为商厦一直未竣工,双方合同约定2005年10月1日开业的铁板烧店也一直未能开业。煌弛公司曾于2005年11月1日、2006年1月24日分别将固定回报人民币14700元、29400元汇入常盘兴产株式会社账户。2005年11月27日,煌弛公司又支付给常盘兴产株式会社29400元现金。三次总计支付了人民币73500元,即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共5个月的固定回报,其余至今未付。为此,常盘兴产株式会社多次与煌弛公司交涉无果,后来,煌弛公司又于2006年2月21日给常盘兴产株式会社发传真称,已将投资款另行购买一家叫做“源八”的日本料理店的经营权。 随后,常盘兴产株式会社遂于今年3月20日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解除了双方的合作协议并要求返还投资款,但煌弛公司并未办理。常盘兴产株式会社认为煌弛公司在双方合同约定投资目的不能实现时,未向其说明事件真相,更未退回投资款,而是擅自将其用于投资铁板烧店的款项挪作他用,并以此为借口称无钱可还,拒不归还投资款,是一种极其缺乏商业诚信的行为。为此,常盘兴产株式会社决定将煌弛公司诉诸法院。 《每日经济新闻》还获悉,此案在今年5月30日双方已经进行过证据交换,上海孔祥东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于今年2月8日受让了上海煌弛餐饮有限公司70%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的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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