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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比例广州不会一刀切 总体规划出台前先过渡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 10:28 南方都市报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总体规划出台前单个楼盘执行“70%”过渡措施 本报讯 (记者 方夷敏) 针对广州市执行“国六条”中“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70%比例”的做法(见本报昨日A06版报道),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解释:广州市今后将按照“国六条”的规定对住房实行“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70%”的总量控制,但该比例不会实行“一刀切”,而是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综合平衡;8月1日起,在广州市住宅总体规划出台前,单个楼盘执行“70%”是一个过渡性措施,总体规划出台后,广州将严格执行“90平方米户型占城市总量70%比例”的规定。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一直在研究实施国家标准,此次要求增填住房结构比例统计数据表是执行“国六条”的其中一项政策。今后广州将对新建住房实行“国六条”中关于“90平方米户型占城市总量70%比例”的标准。但作为开发商立案申请资料必须增加住房结构比例统计数据表,今后仍将继续填写。他表示,该表的填写不单是为了执行“国六条”的要求,还旨在为各项城市规划进行调查摸底。 据介绍,规划部门将尽可能地收集住宅建设的各种数据,便于对全市各项住宅信息进行统计,并在统计基础上做各项分析工作,为将来的人口规划、居民出行调查或城市空间格局规划等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该负责人指出,广州市将来对住宅建设执行70%比例时不会“一刀切”,而是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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