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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国家安排5.4亿国债资金支持重点节能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18:2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 刘铮)今年上半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国债资金5.4亿元,作为项目补助,支持了98个重点节能项目。这些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能720万吨标准煤。

  记者28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政府资金将在节能工作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这些重点节能项目属于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今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工程实施力度,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解决。同时,为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

  这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

化工程;
建筑节能
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对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的贡献率近4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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