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广州三个阶段解决百姓安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08:41 信息时报

  广州解决中低收入

  人群居住问题调查

  回顾篇

  俗话说,衣食住行,实现百姓安居是政府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如何能让绝大部分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市民实现安居,成为备受各方关注的问题。而广州也在这方面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据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谈锦钊教授介绍,1978年广州人均居住面积仅3.82平方米,城市人口扩张和人均住宅面积倒退的冲突越来越大。正是在此背景下,广州出台了一系列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措施。据一份调查显示,从1985年到1992年,广州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由6.62平方米上升到8.23平方米,超过当时8平方米的小康水平,位居全国首位;到2005年,这一数字进一步上升为18.07平方米。这样快速的进步,与政府持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努力分不开。而从进程来看,广州市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政府兴建解困房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仍执行福利分房制度,人们主要还靠单位分房解决住房问题。但是,对于一些企业效益不好或者收入较低的市民,住房问题根本无法解决。为解决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自1986年开始,广州市政府开始建设解困房。这也是解困房一词的由来。

  1985年,广州登记有11642户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1986年广州开始大规模建设解困房。1985年~1991年,主要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是政府以建设解困房为主,支持住房困难大户(有众多居住困难问题职工的单位)建房为辅的阶段。解困房主要集中在荔湾、原东山、越秀、海珠四区。据谈锦钊介绍,在这5年期间总共建成解困房近90万平方米,其中市解困办筹建30万平方米,各单位建设的有26.6万平方米,开发商开发的也有30万平方米(这一时期开发商可以通过政府拿地进行开发,但要将房源的10%上交政府)。

  1992年~1995年,则是解困安居为目的的阶段,主要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居民的住房问题。政府兴建了同德、大塘、棠下三个配套条件较好的住宅小区,解决了1万多户居民的居住问题。

  解困房由政府运作。首先政府提供廉价土地,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30%~40%,然后政府住建办统一建设。因此,解困房的价格较低,当时,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商品房需要十多万元,而一套解困房却不足7万元。

  第二阶段:发展商开发安居房

  解困房实施中后期,广州开始转变思路,政府不再直接介入经济适用房,而是交给开发商开发建设,其中关键措施是推出几个安居小区,以此解决上市量少和分配问题。由此解困房也开始逐渐被称为安居房。

  全面实施安居工程

  1995年~1998年是全面实施安居工程的阶段,主要是为了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7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居住问题,采用的是住建办集中建设。3年共建140多万平方米的安居房,为2万多户居民提供了住房,其中包括新增1万多户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住户。安居房位于琶洲、小新塘、大坦沙、集贤庄等地,还引进外资开发黄金围。

  同解困房一样,安居房由政府优惠供给土地,同时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免征营业税、免征土地使用出让金等。安居房虽由开发商开发建设,但是价格由政府控制、限价。同时,住房的建设标准也得以提高,并开始引入高层住宅建设。

  同解困房最大的不同是,安居房不再按成本价销售,而是实行政府指定价。政府对安居

房价格实行动态调控,开发商应根据主管部门指导价,按微利原则销售。原则上说,房价可在成本价基础上上浮3%,另外可计入企业管理费,原则控制在2%以下。安居房政策实施期间,当时多层的售价要求控制在每平方米2300元以下,高层3300元以下。

  安居房建设并不成功

  但是,开发商在获得政府优惠供给的土地后,却完全实行商业化开发。甚至出现了面积超过160平方米的“

豪宅”安居房,中低收入者根本买不起。同时,为了完成销售,开发商也疏于对购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果安居房很多时候被中等收入阶层买走。

  与此同时,安居房小区大多比较偏远,交通不便,配套不全,加上价格同周围的商品房相比没有太大优势。安居房不再像解困房一样受追捧。到2002年,广州共规划建设了棠德花园等5个安居房小区,为3万多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但直到现在,广州还有3万多平方米的安居房“待字闺中”。

  第三阶段:推出廉租房制度

  第三阶段是1998年~2000年由安居房转为提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阶段。政府考虑解决住房问题的对象也由只看居住面积,到综合考虑经济收入和居住面积两个指标转变。经济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均低于平均水平者才是政策解决对象。安居房工程实施后,因为价格、地段和质量等问题,仍有部分居民根本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安居房,而这部分人往往住房条件最差,最需要改善居住环境。为此,广州开始推出廉租房制度。

  广州廉租房的建设工作起步于1998年。廉租房是政府经济适用房的一个分支,是由政府出资兴建、出资购买或利用腾退的旧公有住房,廉价提供给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租赁。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的标准收取,超出规定按成本租金收取租金。这一租价远低于市价,因此属于政府提供福利的性质。至今,广州市已分5批向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解决了大批“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广州实施住房改革

  2000年,国家停止了福利分房政策。广州的住房供应体系酝酿已久的改革也终于有了结果,于2000年底推出新的实施框架,确定今后5年广州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自建房和安居房)、廉租房三者发展比率为7∶2.75∶0.25(廉租房按户均30平方米计算)。广州进入了通过综合措施解决安居问题的阶段。

  开始完善廉租房制度

  2002年前后,安居房政策实施基本停止,此后广州开始更加完善廉租房制度。2004年底,《广州市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实施方案》出台,开始实施廉租房补贴制度。

  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形式,廉租房补贴制度不仅解决了廉租房实际配租房源不足的问题,同时扩大了住房保障的受益面。广州市3000多户双特困户,通过这一制度,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每人面积为10平方米、每平方米23元的租赁住房补贴,让他们自己租房改善居住条件。这样,政府不仅不用背上过重的包袱,还能让双特困户及时住上满意的房子。

  未来:建经济适用房才是出路

  但是,廉租房及补贴制度只能解决极其困难的少部分家庭的居住问题。如果政府通过大量提供廉租房的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在目前政府手中存房不多的情况下,需要建设或者从市场购买大量的房源,投入太大,加上每平方米1元的租金基本属于象征性质,政府的资金压力太大,因此要解决更大规模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问题,必须要另想办法。

  总体衡量,解决这一问题,能够选择的方式还是经济适用房政策。这不仅符合国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的政策方向,也在不直接介入市场的情况下,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当然,我们需要规避以往的失误,调整策略,使其步入良性健康的轨道。

  谈锦钊表示,低保户、特困户有政策解决方案,至于一些家庭年收入在广州市人均收入水平18000以下,但高于低保户、特困户每月330元以上的“夹心层”正好处于政策空白段,也是难以自购商品房的一群人,政府应该对这部分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并且有区分地提供公寓、廉租房等房源解决其居住问题。据悉,广州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正在对此“夹心层”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预计政府也将会有相关政策出台。此外,有关部门即将启动万户居民入户调查,以了解广州居民的居住现状,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提供决策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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