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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卡拉OK收费低于营业额1% 不开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22:09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我们栏目在五天前对卡拉OK音乐电视使用收费进行了报道,当时,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有关人员表示,可能按照KTV每个包房每天收取10多元的标准收取音乐电视使用费。今天,国家版权局对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 王自强说:“ 标准是通过权利人,使用者协商,然后通过国家版权局行政管理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形成的。而且我们即将公布的标准肯定不会超过(KTV营业额)的1%,是在一种折扣下的非常合理的标准。”

  王自强表示,收费标准将在近期公示,因为不是行政收费,所以不举行听证会。昨天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表示,上海的KTV暂时不会交纳费用,对于此事,王自强表示,如果不遵守契约的话,权利人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将对经营者提起诉讼。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将组织专门的队伍到全国各地向使用者发放许可证。并开始收取音乐电视使用费,开具正规的发票。

  那么,KTV音乐电视使用费会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呢?王自强表示,应该由经营企业承担这部分支出。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 王自强说:“经营者找借口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是不对的,需要监督。一是社会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当然我认为物价部门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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