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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民工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可在主城落户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21:54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7月27日电 (记者 黄豁) 重庆市公安局27日宣布,农民工在重庆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或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的,只要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文化程度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称,这是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妥善地解决长期在重庆城区或城镇从事非农业职业的农民工落户问题的重要举措。 根据规定,凡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在重庆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了成套商品住房并实际居住,或者在务工就业单位分配有住房、承租房管部门公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也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对于重庆主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乡)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如购房、自建房等),本人及配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重庆是重要的农民工源头之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600万人,创立了“重庆师傅”、“石龙技工”等劳务品牌,形成了建筑、服装、餐饮等优势劳务产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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