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煤炭行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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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09:58 国资委网站 | |||||||||
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期间将建成2个年产亿吨以上、4个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煤炭生产基地,使煤炭产业尽快走上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近年来,针对小煤矿数量多、资源浪费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及时出台了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2005年自治区恢复了煤炭工业局建制,加强了盟市、旗县煤炭工业的安全监管机构,同时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监察分局、监察站的国家监察体系,初步形成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 加大煤炭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从1998年关井压产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就全面系统地进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至今已关闭各类小煤矿3800多处,全区矿井数比“九五”期末的2009处减少75%。对300处小煤矿进行扩能改造,对20户煤炭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力争到2007年,全区80%以上的煤炭产量集中由这20户重点企业完成。 推进机械化开采,提高回采率。从去年开始,对资源回收率不到30%的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对回收率在40%的煤矿加倍征收资源补偿费。严格规定到2010年,所有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都要达到90%以上,正规回采的矿井工作面回采率达到90%以上,采区回采率达到75%以上,矿井资源回收率达到60%以上。 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发展煤化工业。 自治区提出所采煤炭就地转化率要达到一半以上,煤矸石和煤泥综合利用率也要达到70%以上。在扶持神华集团煤制油、霍林河集团煤、电、铝联营等项目基础上,自治区进一步规划了鄂尔多斯、乌海、锡林郭勒、霍林河、呼伦贝尔5个大型煤化工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