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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六部委联合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6:42 证券日报

  境内居住不满一年者不得买房

  □ 实习记者 熊 欣

  备受关注的“限制外资炒房”的政策终于如约登场。经国务院同意,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昨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分析人士认为,对外资的准入和管理,标志着国家宏观调控更进一步,我国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更规范的增长期。

  据悉,《意见》明确了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准入、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具体包括提高部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明确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设立、股权和项目转让等程序;二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贷款、结汇等方面的行为;三是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规范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购房手续。

  有关方面表示,上半年外资进入我国

房地产市场存在速度过猛、市场准入规则不够规范、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情况。此外,鉴于国内土地资源缺乏,居民住房比较紧张的客观情况,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包括外资准入的管理,是经济运行管理的必然选择。

  据悉,房地产已成为中国吸收外资的重要领域。今年以来,外资投资房地产增长较快,境外居民和非居民机构直接购买在建项目和成熟物业等较为集中,至6月底,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同比增长25.4%,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7.9%;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房一季度结汇同比增长2倍以上。

  而根据国际物业顾问公司戴德梁行统计的数据,外资今年一季度在中国购买建筑物的资金就已高达45亿美元,超过了2005年全年的34亿美元。此外,数据还显示,这些巨资主要投向京沪,合计占比93%,而投资的物业类型以

写字楼(占58%)、商铺(占30%)为主,住宅只占5%。

  对此,北京首放分析师陈志认为,外资投机炒房在京、沪等一线城市的影响力不可小视。遏制其投机行为,有利于形成房地产市场的真实价格,再加上前期出台的调控措施,我国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更规范的增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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