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审计处理意见 浙江收回违法占地一千七百余亩(06-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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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1:38 审计署网站 | |||||||||
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给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发来公函,通报了对上海办移交的浙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等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经上海办了解,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当地国土资源局实际收回国有土地1716亩,收缴罚金140.3万元,并认真纠正了非法批地、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管理工作。 2004年7月至9月,上海办在延伸检查浙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通过
2002年3月,某市化工园区管委会越权与浙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一期征用土地701亩,土地出让金为2005万元。该公司付清土地出让金后动工建设。但是到上海办延伸检查结束,该土地全部尚未取得使用权证。2003年12月和2004年4月,化工园区管委会和浙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次签订协议,约定二期总受让土地面积1025亩,总土地出让金为3588万元。然而,截至延伸检查时,二期土地尚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但部分土地已开始动工建设。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接到上海办的移送处理函后,专门进行立案调查,并协同下级土地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予以纠正。(黄 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