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宜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传豪在听取市国资委有关国资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后,对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讲了重要意见,提出了新的要求。
王传豪强调,一是市国资委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三管统一”监管模式,市政府授权的是16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实行“三管统一”的范围还要
扩大,监管工作要规范有力。对其他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要加强产权的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基础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出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如对企业主业的发展、对外投资扩张、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程序,落实出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和经营预警控制体系。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要在国资监管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和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提高国资监管工作水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有一个不断探索深化的过程,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事会的派出与管理等重大问题都要加强研究,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办法。
四是进一步推进市直部门国有企业改革。市直28家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已基本结束,但市直各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复杂,任务很重,难度很大。市国资委承担着指导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职责,要积极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加速改制脱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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