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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视点:跨行查询收费是垄断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8:58 证券导报

  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银行,恰恰是最不愿意业务创新的。由于缺乏真正的竞争,大家便有了合谋的可能。

  近日,上海市民邓维捷起诉ATM跨行查询收费的做法让银联有点忙。银联相关人士认为,从目前情形来看,银联胜诉的把握十分大。因为根据相关法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进行收费只需向银监会报备,并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客户即可,ATM跨行查询显然属于银行提供的中间业务服务,而上述报备及提前告知程序,银联及银行已履行,并未获得来自银监会的任何异议,并且中间业务收费不用举行听证。(7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

  根据专门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规则,银行胜诉的可能性确实比较大,即使宪法规定了如此这般,但法官一般都会援引专门法而不是宪法来断案。因为这个收费的理由,即规则,是银行和其“婆婆”制订的,所以,银行在出台这项收费时,肯定是做了充分的法律上的准备,不可能有明显的破绽。这就相当于一个无赖撞你,还硬说是你撞了他一样,在道理上难以说清。

  而且,银行官员作为行政系统中的经济官员,他们并没有强烈的利润冲动,因此在中国银行业,一旦有敢于出头的金融狂人,便会有合法和不合法的创新;一旦没有这样的人出现,便是赚取利息差这项简单的金融服务。

  这样的赢利模式甚至不及清末的晋商和徽商经营的钱庄,但作为被“某些力量”把持的中国银行业,这样的模式足够保险。而如果产生利润冲动,便可以利用垄断地位通过加收费用来解决。

  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区别恰恰在这里。前者的利润冲动在于增加自己的收入,图官运亨通。而后者的冲动在于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以及业务创新带来的新利润增长点,就比如一出香港电视剧《足秤妻子八两夫》里演的那样,当大家都在用竹筒装酱油的时候,有一家突然改用玻璃瓶,于是生意兴隆,甚至还把这两种酱油都倒在碟里让人尝,于是如果说此碟是玻璃瓶的,品尝者便说此是好的;又说彼碟中是玻璃瓶装的,同一个品尝者便说彼是好的。

  而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银行,恰恰是最不愿意业务创新的。由于缺乏真正的竞争,大家便有了合谋的可能。一个例证在此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原本是相互竞争的

商业银行,但是在跨行查询收费问题上却与中国银联“保持一致”,形成了价格同盟。而中国银联是由这数家银行投资成立的,相当于四个股东通过自己公司的业务给合资公司增加利润,这当然是最容易达成的利益同盟。

  而且,由于国有企业与监管部门的孪生性,导致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实际上已被这些国有垄断资本所垄断,民众对此缺乏相应的博弈能力。在这起事件中,即使收费在法律和程序上正确,并不能说明实体就是正确的,因为这个程序本身,即充满了不正义性,是在一个歪曲了的机制下制订的。

  因此,对于这样的事件,根本首要的解决措施在于解决程序问题的正义性,然后再谈该不该收费,或者怎么收的问题。

  通过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来获利,是

垄断行业最容易出现的掠夺民众财富的行为。比如有关电力系统的一个报道说,电力主业可能赚不了多少钱,职工收入也可能没有想象那么严重。其实行业内部的既得利益者,基本上都是通过投资辅业,实际上就是电力公司的关联企业,利用独家垄断地位,获得入股分红。银联也是同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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