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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涨15% 药厂要先说涨价理由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 11: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立 实习生刘思远)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下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也将受到物价部门的间接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据悉,有关部门日前下发《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我省药品价格备案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实行市场调节价药品的价格信息。价格一次性上涨15%以上的生产企业,应提出正当的涨价理由。必要时,将依法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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