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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权改革首试吉林伊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6:45 第一财经日报
真正触及产权问题,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交给职工 本报记者 陈黛 发自北京 中国首个国有森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正在吉林省伊春市进入推进阶段。 “目前,已经有3000林户签署了意向承包合同,共3.1万多亩,还有2000户完成了林地承包和林木流传面积2万公顷。承包后完成造林5000公顷,其中退耕还林500公顷。”伊春市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许兆君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尽管这个承包面积数字并不惊人,却具有跨时代的历史意义:在中国沿袭了50多年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始,这也被称为“第三次土地改革”。此前,国家林业局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将全面展开,国有林区改革今年以试点为主。 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介绍,在伊春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在今年年初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的。6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关于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改革试点工作随即正式启动。 许兆君市长将这次改革称之为“平稳进行中的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试点选在伊春林区具有代表性的5个国有林业局的15个林场,规模仅限于商品林地,面积为8万公顷。在试点林业局的林业在册职工,结合森林经营区划,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实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不超过50年。 “国有林权改革的一个根本动因就是破解林业深层次矛盾。而这次在伊春林区的改革,真正触及了产权问题,通过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将使国有林业产权主题虚置、森林培育保护缺少利益主题和责任主题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许兆君说。 尽管伊春林区面临着过度开采、森林蓄积面积下降、职工月工资仅为310元的艰难局面,许兆君坚定地表示,改革必须坚持让职工得到实质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的两大原则。“如果出现大面积森林砍伐以及林地逆转,那还不如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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