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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进社区看病报销比例将提高5%~10%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20:2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黄明 通讯员宋铁军)7月11日,长春市卫生局2006年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会上传出了一个好消息:该市市民今后在社区看病将提高报销比例5%~10%,与此同时政府还将为社区卫生服务业进行补偿。 长春市卫生局说,符合规定的基本服务项目将纳入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同时拉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5%~10%,降低首付比例,逐步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 吉林省及长春市近期将陆续出台一些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据悉,《长春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规划》出台,根据规划,政府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新建社区要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原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政府有计划、逐步解决业务用房租赁、购买费用及相应负担,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吉林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补偿,将按照“国家拿3元,省市区三级政府按照1:1:1的比例”施行,之后逐年递增1元。这些主要用于购买公共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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