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政府召开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像去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那样,精心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根据省政府的通知精神,从7月12日起,省里将向十一个市分别派出集中整治督查组。副省长靳善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政府要求采取以下措施,搞好煤矿安全整治督查工作。
一、把集中整治当作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来。集中整治工作是深刻解剖“5·18”事故原因,并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动态深入分析后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在去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取缔关闭4876处非法违法矿点、关闭1156座矿井以后,又采取的一项重大行动。各级政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体,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这次行动负有重要责任,都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抓好集中整治。
二、集中整治必须依法依规,严格要求,在落实上狠下工夫。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必须首先落实煤矿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必须落实政府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的责任;三是开展集中整治,必须落实各部门的职责,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四是搞好集中整治,必须严查严办,重处重罚;要对违法煤矿及其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处罚到位,对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五是开展集中整治,必须把好验收关,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逐矿进行核查验收。凡是超层越界的,一律列入关闭矿井序列,吊证关闭;凡是超定员超能力生产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吊证关闭。省里派出的督查组要高标准严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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