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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楼市再施高压 地产大佬止步雷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 03:43 中国经营报

  作者 李乐

  “现在,我们连比较明显的调价也不敢了。”7月14日,一位知名跨区域房企的高管向记者坦言。他的解释是,不愿意在敏感时刻彻底站到政府和全社会的对立面。

  这只是一个缩影。对于严厉的地产调控,地产商们正在丧失“对弈”的意志。而2005年,面对集中的政策调控,地产商曾在深圳召开会议,商讨对策。然而一切都已今非昔比。继刘志华案牵涉到多家地产商老总配合调查后,落实9部委《意见》的165号文件又突出了极其严厉的“罚则”。

  强势政策的高压之下,地产商们大都选择韬光养晦的中庸之道,不敢在此非常时刻触雷。

  开发商炒房收敛北京房价涨幅放缓

  前述房企高管任职的企业在北京的开发量不小,今年在售项目在北京有3个,其中两个正处在二期销售阶段。虽然这两个项目前期的销售业绩不错,但到目前为止,价格却始终未进行调整,而按照以往的惯例,调价的幅度通常应该在10%上下。从今年5月到现在,“价格只涨了50~100元/平方米,而且还是由于户型更为优化的原因。”这位高管对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自从北京市5月具体要求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3日内必须敞开销售之后,他所在的楼盘对于不同的户型进行了重新定价。但是,那些位置优异的户型,并没有大幅度调价。“如果按照以往做销售控制,这些户型留到最后的阶段,至少可以涨20%以上,但我们现在对这些户型的定价,没有调这么高,大概差异只有8%左右。”他告诉记者。

  这样的情况在北京的楼盘项目中是比较普遍的状况,多数新盘和正在销售的楼盘在调控开始之后,都没有选择大幅度的调价,故此,北京6月的房价涨幅已经开始从此前的高位渐次回落。

  记者掌握的消息表明,北京市主要的

房地产调控细则也已经基本制订完毕,年度住宅发展规划也可能将随地方调控细则公布时,一并上报国务院等待批准。此前,有消息称,北京、上海两大焦点城市的地方细则之所以未能迅速出台,与中央对于相关争议问题未能统一明确有关。

  “北京的细则会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力度。”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其中,供应结构的调整政策不会有太大新意,基本与中央政策一致,中低价位普通

商品房的具体落实,也很可能包含在北京市的地方调控细则当中,另外,工商局将介入到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顿当中。

  165号文件的震慑力

  接近建设部的一位知情人士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目前解释9部委《意见》中相关争议问题的职能,将由165号文件负担,较之此前酝酿的154号文件,165号文件的力度丝毫没有减弱。

  记者了解到,165号文件中包含了若干力度十分严格的“罚则”,主要将针对供应结构调整未能彻底贯彻的行为——对于那些采用变通设计手段,变向销售大户型的楼盘,一旦经相关主管部门查实,证据确凿,将对房产采取没收处理。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被没收的房产将被政府“酌情用于”城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

  在5月29日发布的9部委《意见》中曾明确要求,自6月1日开始,地方新开工建设住宅项目中,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须占70%,上述严厉的罚则显然是对这一政策的强力保障。

  另外,对于帮助地产商或者楼盘,进行“变通设计”的建筑设计机构,也将受到主管部门建设部的严格惩罚。“此外,对于那些知情却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也将被纳入严厉处罚的范畴。”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强调。

  据记者了解,建设部165号文件实际上在7月7日就已经陆续下发到各地方建设厅局,只是并未对外公布。

  在165号文件当中,还包括了对“更改规划”方面的详细执行办法,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城市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区别对待。

  可以肯定的是,地产商对于中央政府“90平方米”政策酝酿或者准备采取的对策,已经为建设部所知晓。因此,最为严厉的罚则便出现在这一领域。此前,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供应结构调整是本轮调控的关键所在。

  此前不少开发商,已经开始和设计机构寻找户型方面的“变通”手段,甚至在个别楼盘,这种变通已经悄然接近实现。

  位于北京的某楼盘的二期项目中,出现了一部分面积在70~80平方米之间的中小户型,但其层高却超乎寻常地达到4.5米左右。对此,该项目的一位负责人私下向记者透露,他们如此规划户型的目的便在于“留给业主通过自己加装隔层来扩大面积”的空间。

  现在,严厉罚则的执行或许存在一定难度,但在“没收”政策的“威慑”下,没有地产商敢铤而走险。

  地价、房价双限政策酝酿中

  记者还从业界了解到,土地出让中招标的方式将逐步扩大,以控制地价上涨。目前的招标方式可能正在采用“差额最小”的标准,也就是由地产商报出“地价”和“房价”,地价最高而房价最低者中标。但这一消息并未得到有关部门的证实,不过,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称,近期国土资源部已经下发了以“限地价、限房价招标”相关内容的征求意见稿,以规范相应流程,但地方国土局的有关人士对此未做正面表态。

  这一切与2005年的宏观调控在地方执行的情况已大有不同。当时,建设部也曾着力于供应结构的调整,并明确要求地方政府给出普通住宅的“标准”,为限制大户型,还特别设定了144平方米的“上限”。但是,令建设部和中央政府失望的是,大部分城市都用足了“144平方米的上限”,供应结构调整落空。

  现在,90平方米的严厉限制已经没有了地方政府回旋的余地。“90平方米不是拍脑门想出来的,是有依据的。”一位建设部内部人士表示。记者了解到,在此前,建设部曾就个人住房面积进行过专项调研,得出的结论是人均30平方米最适合中国国情,随后,建设部在“十五”计划当中明确提出了这一概念。

  “但是,后来这个指标在地方扩大了,变成了35平方米、40平方米,在这样思路的指导下,大户型开始偏多,结构的问题凸现出来。”他说。所以,在本次调控中,中央再次使用这一标准,结合“户均3.1人口”,得出90平方米的标准。在中央明确的政策信号下,地方政府已经不敢再对中央的调控政令加以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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