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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振兴老字号应惠及中小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 00:14 每日经济新闻

  本报记者 郑言成 报道

  国家商务部今年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提出利用3年时间重新认定1000家“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而在此基础上给予一此优惠政策扶持一些企业做大做强。此政甫出在赢得一部分大型老字号企业拍手称赞的同时,也引起了另一部分老字号企业的质疑:同为中华老字号,国家在扶持大企业发展的同时,不应忽视中小企业的存在。

  从商务部出台的《“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要求认定的企业条件之一便是“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现实状况是,只有10%左右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而占绝大多数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并不符合这一条件。如果按照这一条件,这次重新认定必然会沦为大企业们的一次豪门盛宴,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则被卡在门槛之外。

  中华老字号是在历史长河,是经劳动人民创造与民族文化长期积淀形成,是客观的一种存在,不需要哪个部门来发牌评定认可。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主任安惠民这样认为。他的观点在中小老字号企业界比较有代表性。

  “发块牌子重新认定也尚未不可,问题是

商务部利用3年时间重新认定1000家,事实上,目前国内各类老字号企业有上万家,如果按这样的认定速度全部认定则需要几十年。”安惠民向记者坦言,就是按目前3年认定1000家来说,也还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有的企业发了牌,没有发牌的是不是老字号?这次可能比较有名气、规模较大的老字号企业率先拿牌,那么,没有拿上牌的中小老字号你让不让它在宣传中使用中华老字号?事实上在此前,好多企业在过去

商标上都是打的中华老字号,那么它合不合法?说它不合法你又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说他合法你又没给它发牌认定,诸如此类问题会牵扯很多。按安惠民的观点,国家不应该在数量上有所限制,应该根据一定的标准认定,有几家算几家。

  据了解,目前中小企业占到企业总数的90%多以上,占到企业产值的一半以上。具体到老字号企业领域亦是如此。整个社会目前对中小企业关注度不够,人才匮乏、资金短缺,制约中小企业的壁垒森严,他们的发展曲折而艰难。国家在制定相应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时更应该向中小企业倾斜,而不能恶小而忽视这一群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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