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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有望终结"保死不保生""必保疾病"初定8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14: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傅洋)我国的重大疾病险将终结"保死不保生"的现状,今后各保险公司将在统一标准下制定重疾保险。昨天,中国保监会正式对外公布,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至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

  "核心疾病"初定8种

  目前8种疾病被确定为"核心疾病",这些"核心疾病"将是今后所有重大疾病产品所必须保障的病种。保监会重大疾病办公室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目前初步确定的8种"核心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严重烧伤、瘫痪。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确定的这些疾病发生率都很高同时程度严重,并且在目前的保险理赔中所占数量很大。但这8种疾病只是初步选定,还要根据进一步协商情况增加或减少,最后定下的"核心疾病"可能在7至10种之间。今后凡是被定为"重疾险"的险种,至少要保障这些"核心疾病"。保险专家介绍说,定义必保疾病就可以避免一些公司不保发生概率很高的重大疾病,而换上一些发生概率低的疾病。

  26种重病重新定义

  统计显示,目前重疾险是寿险市场中仅次于分红险的第二大类险种,按保费算,占据寿险市场30%左右的份额。但现在我国的重疾产品只是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各公司对同一种重症疾病定义各不相同。因此,重疾险理赔的纠纷层出不穷,年初的"友邦重疾险风波"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此次在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牵头,10家人寿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以及医学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下,保监会目前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据透露,这26种重大疾病的定义结合了国际上重疾通用的定义标准,最后和医学界专家沟通后确定的。今后所有保险公司将使用这套统一行业标准。

  免赔范围将明晰

  记者了解到,定义重疾、划定必保疾病只是标准化进程的工作之一。下一步,保监会还将从理清疾病亚型、放宽诊疗限制等方面对"重疾险"做出规范。以往保险公司出售重疾险只是简单告诉消费者可保哪些疾病,但每一种疾病都有很多亚型,其中许多重疾的亚型疾病都在免赔范围。对此,今后保监会和医学专家经过严格定义后将对疾病的哪些亚型可赔、哪些亚型不可赔做出明确规定。

  新险种出台没有时间表

  对于按新标准定义的重疾产品将要很快面世的说法,保监会有关人士解释,这个过程没有那么快。因为目前只是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而已。重疾定义涉及了跨行业沟通,如"核心疾病"的数量等还要进一步确定。

  新定义出台后,新老产品的衔接也是受到关注的问题。据了解,有关部门对此正在讨论之中,还没有具体措施。中国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告诉记者,保险产品总会有新品面世,如有购买需求就应该购买,不要因为死等新产品而耽误投保。J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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