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京内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8%,京外最高12%
本报讯(记者 范辉)据7月13日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而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财政部官员称,这一说明文件仅仅是一份预算解释文件,和规范“四金”调整个税没有任何关系。
京内公积金缴存8%
在这份名为《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说明》文件中,财政部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在明年的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划分为三大块,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根据《说明》,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而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则相对灵活,这些机构可以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缴存,但不能超过12%.
根据公积金缴存方法,具体缴存额为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助总额与缴存比例的乘积,哪些收入应该成为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一直是民众关心的话题。根据《说明》,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但托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以及单位超出国家规定项目和标准开的“小灶”则不在基数范围内。
人员补助明码标价
《说明》还明确公布了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明年的“提租补贴”(在房改过程中,提高公租房租金,同时对住户进行补贴发放,以此鼓励住户买房。)具体标准。根据标准,正部级官员每月可获得240元补贴,科级以下(包括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人和25年以下普通工人)每月则为70元。
在购房补贴方面,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职工,可以按照现行房改政策规定申领购房补贴。
在按月补贴方式中,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及1999年1月1日入职的新人可以按照级别领取补贴。这一项目从2005年开始便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职员每月为800元,而正司级则达到1600元。
和规范“四金”无关
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些民众便自然而然将此《说明》和规范“四金”联系起来。财政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声称,两件事情毫无关系。
“住房改革是部委预算的一部分,由于住房改革较为复杂,财政部才专门出文予以说明,这和规范‘四金’没有任何关系。”该官员声称《说明》仅仅是一份工作部署文件,并没有突破性进展。“客观地说,这份文件是在现行框架制度下,财政部进行具体工作布置的文件,并没有新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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