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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制度建设 全面推进廉洁从审(06-7-1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8:57 审计署网站

  切实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审计机关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同时,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也给审计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认真扎实地抓好审计机关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一、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作用

  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制度建设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又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重要保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发挥法规制度的引导、评价、教育、预测、强制等功能,以维护党纪国法,督促全体审计人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能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社会主义荣辱观则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指导方针。通过建立健全以制度为核心的长效机制,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达到知耻和知法的相互结合,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才能为我们全面加强审计组建设和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保证。

  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举措。依靠制度来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是我们党多年来积累的一条宝贵经验。长期以来,我们党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全党起到了教育、防范和预警的作用。从审计机关的实践来看,健全的、良好的制度,能为审计人员提供一面“镜子”,让每个审计人员及时对照自己、时刻检查自己。同时,审计机关还可以通过制度的督查考核,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审计人员在廉政建设方面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从一开始就有效地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以审谋私等现象的发生。相反,如果忽视了制度建设,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定得不好、执行得不好,则可能让一些人思想上放松警觉,让审计机关放松了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使一些人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重,最终走上腐化堕落之路。

  制度建设是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具体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是从全党、全国或较大范围出发制定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指导意义。正因为此,法规和规定就只能是原则性的。到了具体地区、部门和单位,由于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是一个模式、一刀切规定。因此,必须通过制度这个载体来加以贯彻、细化和落实。只有建立健全制度,廉政建设才能做到有规可守、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一定意义上讲,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就是“定规矩”。就审计机关而言,通过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我们不仅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还要根据审计工作的职责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和修改审计业务操作规程,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以制度来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提供有效的保障。实践证明,制度定得好,能为审计人员提供一把“尺子”,让他们明白在审计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哪些能为,哪些不能为,从而自觉地按照党章、准则等党纪国法以及审计工作的纪律要求办事,规范审计执法的行为,让审计监督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制度建设是推进审计人员廉洁自律的根本保证。加强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制度建设在整个廉政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不仅仅体现在为人们“定规矩”和教育人们如何“守规矩”,关键在于通过科学、严格的程序和规定,来强制人们“执行规矩”。因此,科学、规范的制度,就像一个“板子”,它可以对任何违背制度、“不守规矩”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障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只有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的道德规范和各项规定,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才能在强化对审计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提高素质的基础上,提高全体审计人员廉政自律的自觉性,保证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实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的要求,保证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科学合理地制定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各项制度,一般来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明确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只有根据制度的这些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审计机关实际的廉政建设制度,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制定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应强调五点:

  一是要有法规依据。从内容上讲,审计机关廉政制度要求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必须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决策相统一,与反腐倡廉的要求相一致,与反腐倡廉的进程相适应。当然,我们也要高度重视审计机关廉政制度的创新,重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但这必须是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创新和与时俱进。否则,我们制定出来的制度不仅起不到规范、约束审计行为的目的,起不到规范财经秩序的目的,还有可能成为违法行为的被告,影响审计机关的形象和威信。从形式上讲,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也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要合法合规,合乎规定程序,不能盲目决策,更不能单纯按照领导个人的意愿而朝令夕改、随心所欲。

  二是要有可操作性。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执行,不能执行或不便于执行的制度犹如企业产出的不合格产品,就不会有市场,也不会有生命力。而制度能否执行的关键又在于是否简明、适用、有可操作性。因此,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的制定,要在具备充分的政策法规依据前提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通过总结制度建设的工作经验,来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首先,制度的内容要明确,能够把需要规范的主要问题清晰地反映出来。其次,制度的重点要突出,做到对主要问题加以规范,尤其不能包罗万象,臃肿拉杂。包括语言表述要精炼准确,言简意赅,便于审计人员理解、领会和贯彻执行。第三,制度的要求要严密,不能过于原则,也不能模棱两可,以便于对违背制度规定行为的处理。第四,制度的规定要前后一致,原则、规程以及处理的尺度要有一定的传承。

  三是要有群众基础。审计机关廉政制度的规范主体是全体审计人员,制度要能够有效地得到执行,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配合。制定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必须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过去,一些制度之所以长期停留在纸上、墙上、口头上,就是这些制度没有一个好的群众基础。因此,审计机关廉政制度制定出台前,都要通过一定的程序、一定的形式组织广大审计人员广泛讨论,听取意见,努力形成共识。重要的制度,领导干部还要深入基层直至审计组进行调查研究,多方面听取意见。有的制度还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其他部门的意见。当然,倾听群众意见不代表一味迎合少部分人的意见和要求。审计机关的领导同志既要善于把群众科学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制度中来,又要善于引导群众,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增强群众遵守制度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要合情合理。审计机关是国家专门的监督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必须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一定程度上还要从严要求。但是,在当前审计工作环境尚需进一步优化、审计任务重与人力不足矛盾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的制定既要合法合规,也要合情合理。比如,在执行国家审计署“八不准”规定时,我们市局从今年起实现了所有审计费用自理,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费联系。但一些经济不太发达、财政较为困难的县(市、区)局要立即实行这个规定就有一定难度。那么,我们就应该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对一些廉政规定,要实事求是,不能明知做不到也硬性作出一些规定,比如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电话问题,就要靠实规定。

  五是要不断修改完善。审计监督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重点和要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廉政建设制度必须随着这些变化而变化,这样才有约束力,才有生命力。制度的漏洞是最大的漏洞。在一些地方,有的制度内容相对滞后,缺乏时效性;有的制度照搬上级文件,缺乏针对性;有的制度体系不健全,缺乏完整性;等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不适应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因此,必须把制度的修订、补充、完善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要经常性地(至少每年一次)对廉政建设制度进行梳理,滞后于实践发展的要及时修订,有明显缺陷的要加以完善,过于原则的要尽可能细化。要通过不断的补充完善,使廉政建设制度在保持严谨、科学的基础上,反映时代的特色,体现创新的精神,显现旺盛的活力。

  三、把抓落实作为廉政制度建设的关键

  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就是一纸空文。过去,一些地方廉政建设制度定得很细、很多,但还是经常出问题,原因就在于没有把功夫放在抓落实上。因此,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一定要把制度落实作为关键。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大廉政制度的教育力度。要在大力宣传审计工作成果、弘扬审计精神的同时,宣传好审计工作特别是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让每个审计人员都能熟悉制度的内容,掌握制度的精神实质。要通过全面加强审计组建设,在审计工作的第一线加强廉政建设制度的宣传,培养审计人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好廉政建设的大门。要把廉政制度建设与审计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审计人员中倡导先进的审计理念、高尚的审计精神、扎实的审计作风,从而陶冶审计人员的思想情操,增强遵纪守法的荣誉感、责任感,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通过评选表彰 “十佳审计组长”、“十佳审计能手”,大力宣传审计机关的先进典型,在审计人员中树立遵章守纪的正气,增强依法审计的勇气,弘扬廉洁从审的风气。

  二是严格考核,进一步巩固廉政制度建设的工作成果。要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对廉政制度的落实和执行要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运用科学的手段,对审计机关廉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广泛接触群众,尤其可以通过明查暗访了解真实情况。每个制度都要明确执行与考核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过一段时间要实施考核,检查执行的情况。要把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公务员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之一,把考核的结果运用到审计干部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提拔、重用和表彰、奖励执行廉政制度好的审计人员,同时对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审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并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做到不护短、不手软。

  三是领导带头,进一步带动廉政制度建设的健康发展。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政制度方面只有高标准、严要求,没有低标准,更不能特殊化。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要树立自觉接受制度约束的思想意识,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审计机关各项廉政制度,凡是要求审计人员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审计人员不做的,自己要首先不做。要确立争先创优的工作目标,要从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能出发,指导制定出与审计机关地位相适应的廉政制度,并强化组织、领导、指导力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使廉政制度建设与整个审计工作争先创优的氛围、步调相一致。

  四是注重督查,进一步健全廉政制度建设的监督网络。要强化自我监督,在审计机关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良好风气,处室之间、审计组之间、审计人员之间都要对执行廉政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要加强专门监督,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要承担起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的主要职责,办公室、机关党组织以及法制、督查执行等综合部门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共同促进廉政制度的执行。要通过特约审计员、行风监督员、领导机关以及被审计单位等进行外部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廉政制度执行情况。要严格按照审务公开的要求,将审计工作的各个重点环节向群众公开,把审计机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作者: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曹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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