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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不能成垄断护身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0:07 东方早报

  国家能源办昨天透露,为加快《能源法》起草步伐,该办自上月起已开始了《能源法》的大纲草拟。此外,该办日前还召开了相关座谈会。有关专家在会上指出,《能源法》应避免成为资源垄断的“护身符”。

  在国家能源办组织召开的“《能源法》立法工作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座谈会”上,政协委员们指出,《能源法》应规定能源领域市场化的基本框架和方向,以立法促
进能源领域改革的实施。《能源法》的起草要注重推进改革、促进市场竞争,避免成为资源垄断的“护身符”。要界定清楚能源哪些领域或环节必须由政府控制,哪些可向市场开放。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同时辅之以财税、投资、信贷等各种激励机制和强制机制,在法律层面上实现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有机结合,推进政府规制行为的规范化。

  委员们同时认为,《能源法》应确立统一权威的执法主体和监督管理机制。他们认为,明确能源执法主体非常必要。我国的《能源法》必须确立统一的执法主体,并建立严格、协调、统一的监管体制和机制,明确执法、守法和违法的界限,这样才能促进能源领域执法工作的协调,确保《能源法》真正得到落实。

  国家能源办同时透露,目前《能源法》起草工作第一阶段的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正在顺利开展。为了加快《能源法》起草步伐,从6月份起,国家能源办已将《能源法》大纲的草拟与调研工作同步推进。下一步工作中,将结合人大议案、提案的办理,进一步举办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意见座谈会等活动,认真研究、分析和论证各方意见,对可在《能源法》大纲设计、法律文本起草中体现的建议予以充分吸纳。

早报记者 陈其珏 赵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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