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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发出拒贿倡议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0:12 中国财经报

  “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决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不在评标过程中影响、诱导和要求其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依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评审和打分……”日前,陈良宽等14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向南京地区的全体评审专家发出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倡议书。

  为了进一步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政府采购领域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暨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大会。除了陈良宽等专家向同行们发出了规范自身行为的自律倡议书外,会上南京苏创网络有限公司也代表20家政府采购供应商宣读了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据了解,从2000年推行政府采购以来,南京始终把从源头治理和防治腐败作为政府采购工作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6年来,该市共出台了38个政府采购方面的办法制度,初步形成具有南京特色、层次分明的政府采购制度框架体系。几年来,全市累计采购金额96亿元,节约采购资金11亿元,节约率10.28%。采购活动始终处在有效监管之中,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降低了行政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尚处于由初级阶段向全面发展的转变时期,一些有意规避集中采购、违规采购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然存在。为此,该市财政决定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内容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南京市财政局局长金钟介绍说,下一阶段,南京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的时间从7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范围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以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重点环节是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文件制定、采购信息公开及专家使用、评审和钟表确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验收、采购方式审批等。南京市

财政部门表示,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情节轻微的,将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则将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吴红萱 宁财 许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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