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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紧对华出口 美管制方案三处大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1:48 第一财经日报

  美国全国对外贸易理事会主席赖因施认为新规定“过于严厉”;中国商务部希望美方抛弃冷战思维

  本报特约记者 陈之罡 发自华盛顿 本报记者 陈达 发自北京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美国商务部获悉,基于“国家安全”等原因考虑,美国公布
的收紧对华出口管制政策草案作了三项主要修改,其中,出口产品终端用户是否军用成为美方会否审批的主要判断依据。

  消息既出,反对之声蜂起。美国公司担心,如果新规定付诸实施,他们的销售将因此减少,欧洲和日本将乘虚而入;中国商务部也发表谈话:美国这一做法不利于两国经贸发展,希望美方抛弃冷战思维。

  美国商务部6日公布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政策的修改和澄清及新的授权合格最终用户制度》,提出对华出口管制政策的调整建议。

  据了解,草案的主要原则与美方此前陆续透露的相同,在细节上则对出口许可以及涉及产品有较明确规定。草案的摘要列出了提议的三项主要修订。一是修改基于国家安全原因的对华出口的审批政策,包括一项新增的控制规定,将以出口产品的终端用户是否军用为判断标准。此外,对于涉及生化扩散、核不扩散以及导弹技术的出口,将适用前述基于国家安全的出口审批。

  其次,草案建议设立一个新机构,专门对某些特定出口产品的终端用户进行核查。

  此外,草案还要求,对于因任何原因而需要出口许可,并且总值超过5000美元的所有出口产品,美国出口商必须从中国商务部获得终端用户证明,而目前的规定仅限于那些因国家安全原因而需要出口许可的产品。不过,出口商不再需要向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递交这些终端用户证明。

  草案也列出了新增加的需要出口审批的产品名单。

  这些产品共47项,分成九大类,包括化学、微生物和毒素材料,如铀废料等;加工处理用的物品,如轴承、轴承系统等;电子设计、生产类产品,如示波镜等;电脑产品及软件;通讯器材和信息安全产品;传感器和激光设备;航空器材;航海器材;推进系统、太空交通工具及相关设备。

  美国商务部副部长麦科密克称,新的修订是为了支持美国公司在广大的中国民用技术市场上参与竞争。根据新规定,得到美国审核确认的部分中国终端用户,将被列入名单,出口商在对这些用户出口时不需要出口许可。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称,给两国正常贸易设置不合理的障碍和附加前提条件,不符合双方企业利益,也不利于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中国WTO研究会会长、中华美国学会常务理事周世俭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美国其实不必担忧。中国目前根本威胁不到美国的安全。”周世俭认为:“军民两用的高科技产品是没有办法分得非常清楚的。大型计算机等适合民用的产品,很有可能作为先批对象。”

  美国全国对外贸易理事会主席赖因施则表示,这项新规定“过于严厉”,会受到美国公司企业的反对,特别是从事航空航天业和软件业的公司。

  赖因施说,欧洲和日本将乘虚而入,因为这些国家的同类产品不必受最终用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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