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名员工连续两个月连轴转,没休息一天;另外7名员工,虽然“幸运”地休息了1~2天,但都是请的事假。日前,河南省南阳市一宾馆因超时用工被该市卧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罚。
该宾馆三四月份的工资表和考勤表显示:三月份,员工们干了31天,四月份,干了30天,而工资表上却显示每天工资一个样,无加班费。另外,宾馆也未给员工们缴纳社会保
险费。
6月1日,监察大队向宾馆送达了两份限改文书。一份责令其7日内办理参保手续,一份责令其立即执行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时制,并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但宾馆方面一直仍不见动静,于是,监察大队便向宾馆送达了准备罚款的《听证告知书》。
收到《听证告知书》后,该宾馆经理赶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他说,宾馆是想叫员工们多挣点儿钱,才安排他们多干了几天。当被问到员工有无加班费及如何发放时,该经理无言以对。
监察大队有关人员表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时制早已在各地实施。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报酬。但是,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6小时,否则即使安排补休或给了加班报酬仍属违法。
监察大队有关人员在此提醒打工者,若被强迫超工时工作,要注意保存好考勤表、工资表等证据,以便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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