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新疆自治区审计厅邀请新疆银行业、证券和保险监管部门和自治区各家金融机构共计45家单位负责人,就全区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审计法》进行座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新疆审计厅积极取得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的支持和配合,联合签发了《关于协助审计机关做好账户协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今后在审计机关履行必备的手续情况下,疆内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机关做好账户的查询工作,保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座谈会上,自治区审计厅厅长朱登云在说,召开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法》的宣传,共同研究探讨审计部门与金融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将新修订的《审计法》贯彻落实好。新疆银监局副局长扶明高要求到会的各家银行要认真学习,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做好账户查询工作,并与自治区审计厅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新疆保监局和新疆证监局的领导表示赞同。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已将《通知》转发全疆各级人民银行。工、农、中、建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表示尽快转发该《通知》。有关单位还对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的规范文书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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