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清华 刘明中 杨学良报道
为了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制度在农村的巩固和发展,山东省各级财政近年来共投入1.5亿元资金,大力支持农村计划生育“三件事”。
据统计,截至2006年5月31日,全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民14.9万人,按照每人每
月50元的补助标准,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8942万元,按照各县的经济发达程度,省财政对经济发达县、中等县和欠发达县分别补助经费总额的30%、50%和70%,共投入4197万元,占投入资金总额的47%。为了积极支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推开,山东省从2004年开始按照中央精神自行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试点,2004年确定了7个试点县,2005年扩大到22个。今年此项制度在该省全面推开,山东省财政会同省人口计生委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管理办法》。
免费对农村计划生育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是落实计划生育这项国策的一个重要内容。为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从2001年起,山东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通过转移支付对全省财政困难县农村计划生育夫妇享受免费技术服务给予补助。
近年来,农民工计划生育问题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急需解决,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山东省财政厅有关人士透露说,山东财政在分配该项经费时,在对全省流动人口有关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把流动人口因素作为一个权重指标进行测算,切实作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县区乡镇计生服务站设备投入。为改善欠发达县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设施条件,2004—2005年,山东省财政从省级计划生育对下补助专款中调剂2150万元,对全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42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采购对乡镇直接配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实物设备,保障了专款专用,大大提高了贫困地区为农村群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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