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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在韩遭LG诉商标侵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9:05 每日经济新闻

  李琳 每日经济新闻[2006-07-11]

  记者昨日从海尔获悉,海尔在韩国当地的贸易公司在电视广告、宣传册等相关载体上已经停止使用“2in1”标识,海尔海外部门正在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应对LG7月6日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的要求海尔停止侵犯其商标权行为的诉讼。据悉,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将于8月末9月初审理此案。LG在起诉书中称,海尔自1月起在韩国市场销售贴有“2in1”商标
的空调,还将同一商标收录在公司销售货物单中,并在电视广告中使用。记者昨日从海尔负责韩国当地市场的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海尔6月份开始在电视中为其一拖二空调做宣传。该电视广告一播出,LG即向海尔在韩国当地的贸易公司表示,电视广告中的“2in1”是LG的注册商标,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海尔立即在广告、产品宣传册等所有出现“2in1”的载体上停止使用该标识,但短期内无法全部收回样册,所以LG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昨日从LG方面了解道,“2in1”商标于2004年3月由LG注册,是其生产的一款一托二组合空调(一台室外机连接两台室内机)的商标。LG认为,海尔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LG电子总部发言人说,因海尔产品的价格不及LG产品的三分之二,如果不及时阻止海尔的侵权行为,LG将遭受巨大损失。海尔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LG称其侵犯商标权的说法,我们感到很诧异,在我们看来,‘2in1’更多的是一个技术术语,就像HDTV一样,只是一种产品名称,只代表了某一类产品的某种特征或者功能。‘2in1’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一拖二空调,与海尔、LG、三星等商标很难相提并论。”LG的起诉,对海尔影响如何?该负责人表示,损失肯定是有的,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法律咨询,下一步如何走,也在探讨当中。专家:注册商标事先完全可以查到海尔在商品上使用“2in1”的标识真的侵权吗?上海诺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建润昨日表示,既然LG在韩国当地已经注册2in1”商标,那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海尔在产品上使用这一标识,侵犯了LG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陆建润表示,“2in1”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海尔事先完全可以查询到。“2in1”本身是否具备成为一种商标标识而被注册并具有排他性权,还值得探讨。陆建润认为,商标的作用在于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相比较LG、海尔、三星等商标,2in1”是一种显著性相对较弱的商标,该标识是作为一种空调产品的特定型号还是区分产品来源的标识,目前还很难说。事实上,海尔并不是第一个遇到此类问题的企业。陆建润举了两个例子.像“麦丽素”原先也是一个商标,但随着该类产品逐步增多,麦丽素”概念被逐步淡化,显著性也逐步降低。目前,“麦丽素”更多的是指一种食品名称,很难再将其定义为某一个企业的品牌。“可口福”同样如此,更多的是指一种含有可可的麦乳精,也从一个企业的品牌变为一类产品的统称。判断一种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一方面可以看技术或外在其他条件是否发展到一定程度,使得某个商标演变成对一种或一类产品性能或者功用的描述;另一方面,要看在消费者心目中,该商标是不是也已经演变成一种产品型号或名称,而不再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识。如果上述两个条件成立,海尔完全可以申请撤销LG在“2in1”上的商标权。陆建润表示,难度比较大,会花费相当大的经历和较漫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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