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新型经济犯罪手法花样不断翻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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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7:0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福州7月10日电 (记者 何春中) 福建一名上市公司的高管将公司资金2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六合彩”,使得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柳忠民今天在新闻发布会透露,近来该省类似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持续攀升,涉案总金额大幅度上扬,今年1月~6月,共立此两类案件341起,涉案总值4390.98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1.97%和35.6%。
福建警方分析认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多发生在内部监管不力、财务制度不健全、防范意识薄弱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基层组织、农村金融网点。其犯罪形式多表现为企业管理人员、财会人员、业务员等利用经手资金、收取货款等便利条件侵占企业财物。 此外,还有一些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的高管或大股东擅自挪用、占用资金。今年2月,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了一起特大挪用资金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利用其担任公司出纳、负责保管通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2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六合彩”,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警方同时认为,新型经济犯罪值得关注,犯罪手法花样不断翻新。近期,福建省非法买卖未上市股票、股权案件不断增多。一些中介机构打着“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旗号,编造非上市公司即将上市或即将在境外上市,投资回报丰厚等谎言,引诱众多投资者购买未上市公司股权,从中牟取暴利。 警方呼吁,因“购房热”引发的购房合同诈骗案件也应引起有关部门和群众的警惕。犯罪分子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低价抛售、重复销售的手段,诱骗大量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案发后携款潜逃或是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之后携款潜逃,或是采取隐瞒、欺骗的手段诱骗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骗取购房者的钱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