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森豪公寓购房者严格审查 失职律师否认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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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4: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郭志霞) 昨天,“北京最大烂尾楼骗贷案”——森豪公寓骗贷案中被公诉的最后两名关键人物——37岁的律师孔卫东和38岁的女律师战军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他们在森豪公寓骗贷案中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致使银行先后向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5亿多元。这也是本市检察机关首次在银行骗贷案中追究律师失职的刑事责任,案件庭审引来了京城多名律师的高度关注,而为两名被告律师辩护的则是京城
孔卫东在法庭上没有否认公诉机关列举的事实,不过他对罪名定性有异议,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另一被告战军向法官说,自己的工作都是由律所指定安排,而行为本身也不属于严重不负责,不能导致严重后果。 据了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自辩说明】我们没有调查权 孔卫东说,银行的委托事项中包括审核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对于银行的委托协议,律师所当时也提出了异议,认为律师没有权力做调查,但律师行还是和银行签订了协议,接受了委托。而在其后进行的法律服务中,也没对借款人资信状况进行实质审查。 由于律师没有调查权力,我只进行了书面审阅,而非实质审查。“我审阅了申请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比如收入证明都是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我审阅的就是收入证明上公司的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公章是否一致。”在进行了这种审核后,我向银行出示法律意见书。这都是照常规进行。这项服务我收取了140多万元的律师费。 【新闻背景】俩律师涉嫌重大失实罪 在“北京最大烂尾楼骗贷案”中,公诉机关对两名律师的指控是,在为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两名律师孔卫东和战军没有尽职调查“森豪公寓”房地产项目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信,向银行出示法律意见书,造成银行损失贷款本金4亿多元。公诉机关认为,他们对法律服务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均已出具证明文件造成重大失实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刑法》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