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杰 通讯 员虞海霞)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由该局与市发改局联合下发的《深圳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应计划》)于日前正式发布。2006年度,我市计划供应土地总量为2828.9万平方米,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供应计划1228.9万平方米;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项目设施用地1600公顷。在总量为1228.9万平方米的城镇建设用地供应中,新增房地产用地为104.1万平方米,比上年的80万平方米增长30%左右。该104.1万平方米新增房地产用地全部在特区外,特区内将连续第五年房
地产用地零供应。此外,本年度计划预留40万平方米的政策性住房用地,用于未来几年建设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特区内房地产用地寄望于城中村改造
《供应计划》明确提出,2006年度我市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方案以“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促进存量土地消化,建设和谐深圳”为基本指导思想。《供应计划》编制课题组成员、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土地研究所所长罗平介绍说:“根据新增商品房需求预测分析,我市每年新增商品住宅需求约900~1000万平方米,即每年约需3平方公里的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3.0左右)入市。经过大量调查和历史相关数据分析,预计明年我市存量住宅用地入市量约0.8平方公里。同时,考虑到每年我市城中村改造所提供住宅用地面积约1.1平方公里,以及2002~2005年我市新增商品房用地供应较少和今年房价涨幅较大的实际情况,2006年度我市新增供应商品房用地为104.1万平方米,较上年增加30%。上述三项用地的总量就在3平方公里左右,以便满足已持续数年的旺盛市场需求。”
至于特区内连续数年房地产新增用地零供应,罗平则解释说:“尽管特区内房地产用地新增用地为零,但特区内城中村改造带来的新增住宅的入市完全可以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新增供应,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市场需求。”
我市拟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与往年我市的土地供应计划不同的是,今年的《供应计划》首次增加了“政策性保障住宅用地供应”,并提出将预留40万平方米的用地,用于未来几年我市低收入人口的住房需求。这一措施与国家九部委日前出台的《意见》中提出的稳定房价,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需求的要求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市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供应计划里列出的这40万平方米的政策性保障住宅用地并不意味着在今年全部开发完毕,而是由政府根据需求,按计划统筹开发。”
罗平还透露,除此之外,我市正拟建以“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为重要形式的政府住房保障机制,通过逐步兴建、改造、收购等方式建设“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的租赁居住问题。
《供应计划》体现节约、集约用地思路
《供应计划》提出,2006年度我市计划供应土地总量为2828.9万平方米,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供应计划1228.9公顷,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项目设施用地1600万平方米。
本年度的《供应计划》充分体现集约、节约用地的思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罗平解释说:“首先,尽管今年的计划供应总量为2828.9万平方米,看似超过过去几年的每年10—12平方公里,但实际上,往年的土地供应计划并不包括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项目设施用地,本年度在编制计划时只是将该项内容纳入了供应计划当中。此外,在“十五”期间,我市年均土地开发总面积都在数十平方公里左右,而本年度的全部土地计划供应量28.28平方公里远远小于这一数字。”
“其次,确定供应总量28平方公里左右这一数字,是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未来我市每万元GDP所用建设用地面积每年下降10%这一要求,根据今年我市预计的GDP总量‘倒推’计算出来的。再次,今年计划出让总量704.6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这一数字也比去年计划出让的950万平方米下降了26%左右。另外,国土部门在审查各有关部门上报的用地预审报时,上报的实际总量为100平方公里左右,而最终的供应计划将供应总量定在了28平方公里左右,‘砍’掉了绝大部分。”
继我市去年底和今年初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工业用地之后,本年度《供应计划》提出,今年我市计划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58.5万平方米。而按照6月24日召开的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市未来三年内将逐步取消工业用地的协议出让,并全部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而在此期间,我市还将建立产业用地协议出让的公示制度,由主管部门将所有申请用地的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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