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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QS”茶叶不得销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9:00 每日经济新闻

  邹品娥 每日经济新闻[2006-07-10]

  本报最新获悉,上海将对茶叶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届时,凡是没有“QS”产品质量安全标志的茶叶将不得在上海销售。据悉,截至今年底,茶叶产销纳入“QS”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系统这一过程将正式实施完毕。上海市茶叶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上各类茶,包括绿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以及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共九类茶,到时都要有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和分装,同时销售的茶叶应有“QS”产品质量安全标志,否则将被列入无证禁销之列。据悉,目前茶叶行业很多的茶叶加工的过程达不到“QS”的标准,而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有严格的软硬件要求。因此强制推行“QS”标准,是茶产业趋向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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