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宗文
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即便碰到任何棘手的问题,广东都没有“怯场”过,面对“三农”问题当然也不例外。
今年4月14日,广东省新农村建设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
》(下称《决定》)终于出炉。这不是一份普通的纲领文件,借力于广东省解决“三农”问题多年积累,提出了诸如“覆盖农村的公共型财政,培养有创业本领的新型农民”等诸多新思路。
“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党中央赋予广东的任务,但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当前,我们面临着资源约束增强、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创新能力不高、劳动生产率低和农民整体素质差、管理水平落后、组织程度松散等困难,严重制约着现代化发展进程。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广东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深入调研形成《决定》
“广东市场经济发展程度高,有很好的经济基础,理应成为全国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三农”问题专家、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副处长谭炳才对本报记者说。
这并非轻而易举之事。
相关数据显示,“十五”期间,广东农民收入增长仍然缓慢,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1年至2004年,广东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4.5%,不仅低于浙江8.7%和江苏7.3%的水平,而且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8.7%的水平。
广东省高层显然对这一问题有相当清醒的认识,《决定》中写到:“在新的发展阶段,‘三农’问题中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直接影响全省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以城乡居民收入为例,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67∶1,2005年扩大到3.15∶1。到2005年底,全省还有约360万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省农业厅负责人说,“只有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逐步缩小我省城乡发展差距。”
为此,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等省领导的指示,广东省委农办于2005年8月组织了21个地级市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探索破解“三农”难题的思路。
省委农办先后组织5个调研组到肇庆、云浮、湛江等10个地级市,8个县(市、区),28个村展开调研,并于9月初撰写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和谐新农村》的调研报告,这份报告为后来《决定》的起草提供了充足的事实基础。
2005年10月20日,张德江到增城和从化调研时指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中心镇,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东省领导的思路,对起草《决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今年2月9日至10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黄华华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目标和措施等,为《决定(初稿)》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其后,张德江、黄华华等省领导多次提出修改意见。4月8日至9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湛江召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座谈会,又一次研究讨论了《决定(初稿)》,从十个方面提出了39条意见,其中有多条被吸纳,最终形成了《决定》。《决定》的承诺与气魄
“强调人的发展,强调规划先行,强调扶贫工作和农村文化体制建设思路的创新,这些均体现了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以后,我省‘三农’工作的全新思维。”广东省委农办的一位负责人说。
《决定》中提到,加快县镇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型财政,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围,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机制……“2006年起,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也要高于上年,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
“这是一种新思维。目前,广东省GDP已突破2万亿元大关,基本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这就必须改变以往公共财政支出城市居民独占大头的局面,逐步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力度,让公共财政阳光逐步照耀广大农村。”前述广东省委农办的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说,多年实践证明,改善和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光靠农民的力量行不通。
《决定》还将农村的规划提到了相当高度:“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原则,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建设发展。各地要按照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从方便生活、美化绿化环境、节约保护耕地出发,切实加强镇、村规划工作。”
广东省委农办的负责人认为,“当前,我省农村规划严重滞后的问题非常突出。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率仅为26%左右。因此,这次将农村规划工作摆在相当重要的位置。”
早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就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而《决定》中就提出了“新农民”的概念。“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可以说,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使命,对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而言,新农村建设尚处于着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阶段。这次,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决定》中作出一些振奋人心的“郑重承诺”,显示出经济强省的气魄。
“厕所露天在村头,猪栏牛栏隔壁床,污水横流扑鼻臭,垃圾到处乱堆放,饮水卫生无保障”,这是许多村庄的真实写照。
《决定》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改变农村“脏、乱、差”的旧面貌和农民落后的生活方式。
“加快农村泥砖房、危房和茅草房改造,2007年前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普及自来水步伐,让农民用上清洁的自来水。”这些是《决定》对农民居住环境的要求。
在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决定》中提到,到2009年全省基本实现镇通村道路硬底化,有条件的村要积极推行村道巷路面硬底化,并结合村道巷建设,推行生活污水排放暗渠化;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有线电视、通讯和网络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邮、通信息网络。
为破解读书、看病、养老三难,《决定》“承诺”:“2006年秋季起,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活费;‘十一五’期间,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实现县级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达85%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决定》提出了新目标:“‘十一五’期间,农村富余劳动力要得到有效转移。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有计划培训,到2010年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00万人。”
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有1500多万人实现了转移就业,这意味着广东在未来五年还将有476万人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这将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释放和农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
目前,广东省农业仍然是弱质产业,农业组织化和现代化程度过低,导致农业竞争力不强。
针对这种现状,《决定》指出,各地要根据实际,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现代农业技术、优良品种示范基地,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辐射带动农民发展生态农业、效益农业。
“十大行动”
据本报从省农业厅了解,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东省农业厅决定从今年起,组织并启动实施“十大行动”。
这十大行动是:
第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第二,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促进行动;第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第四,农业科技创新与种养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第五,农业机械化促进行动;第六,扶贫开发综合推进行动;第七,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第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第九,农村沼气推广与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第十,重大动物疫病与植物有害生物防控行动。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为例,主要任务是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以形成区域特色产品为重点,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开辟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基础。
“‘十大行动’是本着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是农业部门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广东省农业厅厅长谢悦新在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指出。
省农业厅负责人指出,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要坚持实施“十大行动”,农业厅的支持会适当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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