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我国广泛兴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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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17: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 (记者 韩洁)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各地广泛兴起,目前全国此类组织总数已超过15万个,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6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市(地)级农业领导干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究班上强调,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
据悉,目前国内的15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成员2363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带动非成员农户324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3.5%;两类农户合计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3.3%。 农民的组织化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关键问题,2004年至2006年,三个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十一五”规划均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合作组织给农民带来了明显的好处:近两年,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平均增收500元。而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较2004年也不过增长300多元。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中国快速兴起的同时,也正面临各种困难和矛盾。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半数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登记,不具备法人地位,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的市场活动。此外,相当一部分组织的产品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和加工增值的能力还十分薄弱,急需国家资金扶持。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草案,明确了“农合”组织的法律地位,规定其可以依法登记获得法人资格。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组织、无地位”的尴尬境遇即将得到扭转。 尹成杰表示,希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能尽快颁布和实施,从而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环境,更好地规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制度和运行机制。 据悉,今后农业部将加强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培训,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共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北京举办的研究班是由中组部委托、农业部主办、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承办,来自全国31个省市主管农业的地市级领导干部共计50人参加了学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