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强征个税无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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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6:55 京华时报 | |||||||||
二手房买卖个税仍由个人主动申报 尚不与房产过户挂钩 本报讯 (记者 赵鹏) 针对近期有关“北京地税局在亦庄地区开始试点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传言,市地税局昨天首次公开予以了否认,并称目前本市个人二手房买卖中实行的个税政策仍是“个人应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强制征收个税尚无明确时间表。
近期一些房产中介公司“爆料”称,北京地税局已开始在亦庄地区“试点强制”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并将于近期再次出台新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强制”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此外,关于所谓“新政策”的实施时间,这些房产中介公司也先后流传出了6月15日、7月1日、7月15日等几个不同的“执行时间表”。对此,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地税局从未发布过上述消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二手房交易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在个人二手房买卖中,本市实行的都是个人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与否,尚未与房产过户直接挂钩。 这位负责人分析说,部分房产中介公司制造、炒作这一流言,可能是想给准备进行二手房买卖的人员制造一种紧张气氛,从而迫使一些人尽快进行二手房买卖,以提升公司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