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年内国企政策性破产工作将全部结束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16: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7月6日电 (记者 孙英威) 黑龙江省今后三年将完成145户国有企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届时,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将全部结束。 记者从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会议上获悉,1996年以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稳步实施了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使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平稳有序地退出经营。十年来,国家共下
据了解,按照《全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全国将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黑龙江省此次列入计划的145户破产企业共需安置职工30万人,核消金融机构债权193亿元,拟破产的企业户数、金融机构债权数额、职工人数等项指标将超过此前十年全省政策性破产的总和。 黑龙江省副省长刘海生表示,黑龙江省此次列入计划破产的145户国有企业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困难多、矛盾大。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破产工作,有利于利用国家政策筹措改革成本;有利于帮助企业卸掉包袱,推动招商引资、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落实职工安置费用,维护社会稳定。 黑龙江省政府同时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积极做好破产企业的资产重组及促进职工再就业工作。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安置方案,把好职工安置关;财政部门要测算好破产费用,筹措资金缺口,把好资金使用关;金融债权部门须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