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我国开始查处会计行业造假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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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16: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江国成) 财政部6日宣布,财政部日前布置各地财政厅(局)和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全国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企业等被列为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企业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打击企业的会计造假行为。 据财政部介绍,上述举措旨在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会计行业秩序,
财政部表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是多次受到投诉举报、社会反映较大、内部质量控制薄弱、对分所管理不严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打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 为积极配合财政部今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此次检查将把上市公司等企业在实施新会计准则前可能出现的突击调账、操纵损益等不规范行为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 财政部还要求各检查组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时,重点关注事务所在审计上市公司等企业的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和审计准则,使其真正发挥防范企业会计造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结合此次检查,财政部门还将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检查中将重点关注垄断经营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在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支付“回扣”、“分成”等不正当手段违规承揽业务的行为,必要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综合治理商业贿赂,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