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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矿集团公司全面推行“三违”罚款交现金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10:37 国资委网站

  一是改变处罚方式。查出的各类“三违”罚款、安全质量责任追究罚款及安全隐患对个人的罚款,由原来的从责任人月度工资中扣缴改为个人现金缴纳。

  二是规范处罚程序。对现场查出的各类安全“三违”、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和各类安全后进行严格分析,按照分析结果开据罚款单,月度结算工资时,从责任单位的工资总额中扣出。

  三是严格安全奖惩。为确保安全执法和“三违”罚款的合理公正,专门成立仲裁委员会,对罚款存有争议的进行仲裁决定。为强化教育效果,凡是被扣罚人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陪同缴纳罚款的,处罚金额可下浮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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