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与收费过高成为质疑焦点,民事尸体打捞在两年市场化之后能否重归警方职责尚不明确
核心提示
因家属无力支付打捞公司提出的8000元费用,一溺亡者尸体30多小时后才出水。打捞
公司被质疑见死不救与收费过高。
记者调查显示,2004年以后,北京警方已不负责打捞民事尸体,这一行业遂在北京形成规模。其模式为,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溺水者已经死亡,即通知打捞人员。与溺亡者家属谈妥价格后,打捞人员方赶赴现场。多名打捞队员称,因溺水者责任人难以确定,先收钱再打捞已成行规。而如何定价,目前并无规范。
警方消息称,此事已获北京市公安局重视。面对质疑,尸体打捞职责是否重回警方,尚不明确。
□本报记者 朝格图 北京报道
在岸上等候了一天一夜之后,陈先生在水中看到了弟弟已成青紫的脸。
陈满生的尸体被民警用竹竿拖上水时,是6月23日11时。两天前的下午,他在龙潭公园东侧护城河野泳时溺水。
因无力支付打捞公司提出的8000元打捞费用,陈先生只能守在岸边等待。
此事经媒体报道,打捞公司一时成为质疑焦点。来自警方的消息称,此事已获北京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局领导批示调查。
“他们坏了规矩。”老崔,北京最早的民间打捞人士。但在他看来,这家打捞公司先收钱再捞人并无过错,只是收费过高。
三年来,58岁的老崔共从水中捞出40多具尸体,平均收费3000元,难度较大的收费5000元。
在北京,有数家潜水俱乐部和打捞公司从事这一特殊行业。行价约为每具尸体5000元,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支付。
溺亡者打捞形成商业模式,约在两年之间。
2004年8月,全市公安机关正式决定,警方此后不再负责民事尸体打捞,一律交由潜水俱乐部负责。
面对种种质疑,此种商业模式是否会被打破,目前仍未可知。
警界风暴后的商业化
老崔第一次商业打捞,是在2000年。2000元钱里,不乏一块几角的零钱。
“都是家属朋友们凑起来的。”老崔回忆,那一次打捞上来的是一名溺水民工。
老崔,大号崔杰,在圈内算得上知名。一为1994年他组建了北京第一家民间潜水俱乐部———海鹰潜水俱乐部。
二为他是北京较早的商业打捞者。
老崔第一次下水打捞是为救人。1998年前后,颐和园青龙桥附近有人落水,由于救人时机已过,老崔将死者送上水面。此后类似事件渐多,但大多为义务协助警方。
“也不能总当雷锋啊。”
老崔说,后来他再打捞时,就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当时,溺水者尸体打捞主要由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民间人士参与得并不多。
北京溺亡者打捞大面积商业化,始于2004年8月之后。这一变故也与老崔有关。
2004年8月16日晚11点左右,一名福建男子在酒仙桥河边的公园,被人持棍追打,坠入3米深的酒仙桥河身亡。
老崔接到将台派出所的电话大约是在45分钟之后。
赶到现场后,他一如既往跟家属讲价,遭到家属围攻。随后老崔离开。
次日,事发地乡政府支付了3000元打捞费,他重回到现场进行打捞,当时已有从密云集训赶回的市治安总队潜水队员在场。得知崔已收取费用,与之相熟的总队潜水队员决定由崔打捞。
尸体打捞上岸后,距离落水时间已超过12小时。
此事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位警界人士告诉记者,当时北京市公安局批示进行调查。
“他们还来查过我的公司。”老崔说,事后证明并无问题。
而另一方面,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潜水队主要责任日重。北京潜水圈内的多位教练与潜水队相熟,他们介绍,潜水队人数不多,负责水下赃物证物打捞、水下刑事案件和首都的水下安防等任务,已有不堪重负之感。
调查的一个结果是,公安部门决定退出民事溺水尸体的打捞。《北京晨报》刊发报道称,2004年8月,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案件等之外的溺水死亡打捞一律交本市各潜水俱乐部负责。此项打捞工作开始商业化。
警方新政出台后,崔开始详尽地统计自己打捞过的尸体,过去两年半共打捞了44具尸体,其中2004年18具,2005年21具,今年9具。
“北京模式”
6月27日电闪雷鸣的傍晚,崔杰接到朝阳区楼梓庄派出所电话,称有民工在温榆河洗澡溺毙,施工单位提出打捞。
“你跟施工单位说,我们是要收费的。”老崔得到民警首肯后,驱车赶赴现场。
“在这种事中,民警也就是个中介。”老崔说,目前北京各级公安部门内部,都有在中国潜协注册的潜水俱乐部的电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110警员负责居间联系,由民间潜水进行打捞。
多位从事打捞工作的潜水人员均证实该说法。他们也认为,这种方式与其他各个城市均不相同。
“北京模式”的一个核心环节是打捞人士与家属等谈妥价钱,有时民警代为传达,有时民警会让家属直接与打捞者联系,电话谈妥后打捞者才会出动。
崔杰说,打捞者与警方打交道确实比较多,他与海淀、怀柔、密云和朝阳四区有过合作,但并无经济上的瓜葛。
“市局高层一直很重视防范此事。”一位警务人员对记者表示,110等公安人员只是协助家属或者单位联系打捞队。
名片上,老崔的职务是“北京海鹰潜水中心打捞队队长”。他承认,尽管注册了公司,但法人代表就是自己,实际上是个体户运作。需要帮忙时,他会打电话叫上自己的儿子、侄子或者学生,负责牵绳定位。
在类似个体户之外,还有多家公司从事这一行业。
北京二炮总医院住院部地下一层的太平间值班室内,是北京绿蛙人水下打捞服务中心的所在。经理邹瑞国称,该公司成立已有两年之久,曾打捞过8-10个溺死者。
北京精英海世界潜水俱乐部技术总监宋兴国介绍,至2005年,有潜水资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他知道的就有7家左右。
北京龙缘潜水俱乐部总经理王刚在电话中说,据他了解,目前有正式办公场所的公司,不超过4家。
“中国潜水运动协会”网页,可找到北京14家潜水打捞公司或潜水俱乐部的简单资料。
高价质疑背后
6月27日的打捞结束后,老崔回家已经是次日凌晨3、4点。这一次,他获得的费用是5000元。
“这价有点高,但这就是个行价。”老崔说。
多名潜水教练说,高价并非随机产生,是非判断并非外人想象中那么简单。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潜水教练说,近两年北京捞尸的行价是5000元,如果捞不上来,也要付2000-3000,“但有业内人士曾开出1.5万乃至2万元的天价,被其他教练看不起。”
他说,除去人力,最复杂的打捞情况下,成本不会超过1000元。
潜水圈内传言,龙缘潜水俱乐部打捞尸体往往会开出高价,对此,总经理王刚丝毫不掩饰。7月3日傍晚,他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水深10米之内该公司一般开价5000到1万。
即便如此,该公司并不愿意接这样的业务,与该公司其他诸如潜水培训等业务相比,收益甚微。
王刚的解释是,打捞溺死者具有行业的特殊性,要与死者打交道,类似殡仪事宜,该公司20多个潜水员只有4、5个愿意做。
王的核心观点是,既然是市场化操作,商家有定价的自主权。
王刚说,由于公司派人出去打捞一般要派3-4人,每人有1000元左右的补助,加上器材费用和车马费,“作为公司,我们一般捞一个人只能赚到几百元。”
曾在美国学习潜水的潜水教练宋兴国提示,潜水打捞除了要付出成为持证潜水员的数千元成本,虽然一般不会遭遇危险,“但却不能说潜水员没有生命危险。”
水中打捞的难度难以预见,与水流速度、能见度和打捞范围等因素有关,一般而言5千元的惯例就是标准。
崔杰提供的数据是,最短他曾在3分钟内找到尸体。崔杰的经验是,困难时,水温难以承受,水下环境复杂,有垃圾杂物,只能用手摸,今年3月,他们几个人花了两天才将一具尸体打捞上来。
崔杰坦言,有的作业只有10分钟,人力之外,总成本包括过路费等大概100多元。
更为关键的是,这是与死者打交道的行当,水中被浸泡的人体通常容易脱皮,在幽暗的水中遭遇并打捞人体,需要承受别样的心理压力。
今年21岁的赵建中在北京精英海世界潜水俱乐部工作期间,曾参与过10次左右的水下打捞,每次能从公司拿到的补助才300元。
“第一次打捞,我在水底看到8岁孩子的尸体,总做噩梦。”赵建中说。
他说,一般而言,夏天时每个星期该公司都能接到2个溺亡电话。
以上受访者都表示,8000元的打捞费确实太贵了,甚至5000元的行规也并非不可降低。一位资深教练看来,排除人力成本,1000元之内应该是普遍可以承受的价格。
需提及的是,上述受访者同时认为,北京肯定有不具备潜水资格的人士参与到打捞队伍中,非法牟利。
“是捞尸,并非救人”
“不少人说我是见死不救,实际并非如此。”老崔说。
这种误解也是打捞这一行业中最常碰到的。
他和其他打捞者对此的态度是:“我们不是救人,我们是捞尸”。
昨天下午,北京市急救中心急救咨询电话中一专家称,一般而言,溺水后,人在淡水中溺水三到五分钟、海水中溺水六分钟左右肺泡就已破裂(不含在水中挣扎的屏气时间),超出这个抢救时间生命将无法挽回地逝去。
老崔说,先讲价付款,后下水也是行规,“打捞者的顾虑是,如果把尸体打捞上来后,家属往往陷入悲痛,打捞费一般无法收取。”
溺亡者与一般车祸等意外事故不同,责任不容易判断,打捞者的一个担心是,将尸体打捞出水后,无人支付费用。
北京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介绍说,溺死者大约分为如下几类:野泳者、自杀者、不慎坠河者,以及其他意外事件。
据正义网报道,2005年4月,来京打工16岁的路亚刚在北京市南长河游泳时不幸身亡,其父母将北京市三家河道管理单位告上法院,庭审时,北京京城水系旅游公司、河湖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均当庭称自身无责。
不同种类的溺亡事件,其由谁来出钱打捞尸体也是个问题。
崔杰表示,自己更愿意找单位要钱,而不愿面对死者家属。在他两年多打捞上来的40多人中,80%是外地人,其中有民工,也有暂时无业者,也有被追逐落水的,情况很难归类,责任也不容易落实。
他本人曾打捞过因抓鱼而坠河溺亡的外地民工,和在北京寻短见的保姆,前者收了400元,后者收了1000元。
谁该埋单?
类似高价打捞尸体的行为,并非北京所独有。7月初,上海市水上公安局和深圳蓝鲸潜水俱乐部负责人徐汉伟对记者表示,上海和深圳均存在高价捞尸现象。
在著名评论家笑蜀看来,尸体打捞应当是一种公共服务,价格过高,会导致陈满生等的弱势阶层无法承受。
一篇叫《打捞费是一种什么费》的评论中,作者李希表达了如下观点,“我也想提醒有关政府部门,是否应当规范这一行业,并为打捞费合理定价。”
李希的另一个建议是,“让人们眼睁睁地等着亲人的尸体浮上水面、体态严重变形甚至发臭,却是非常痛苦残忍的,我希望政府能出钱建立公益性质的打捞队,以免费或低廉的价格,提供打捞服务。”
有接近警方的人士称,如果将民间溺水尸体打捞纳入该部门的主要职责之列,不论从潜水能力上,还是救助力度上,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事实上,有权威警方人士也对记者强烈表达了同样观点:建议民政部门对于贫困溺水者家属予以经济上的救济;建议物价管理部门对于潜水打捞公司或潜水俱乐的打捞活动予以限价规范,等等。
显然,如上建议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另外,该人士认为,现有的商业模式下,溺水责任确定后,由谁来出商业打捞费更为实际。
该人士估算的数据,与北京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另一人士估算出的数据大体一致,北京每年溺水者大约60人左右。
事实可能更多。
来自北京水务局的数字是,北京河道总长180公里,20多个湖泊。最高检的正义网上的数据显示,海淀分局治安处提供的数字是,2004年,仅海淀一区的溺死人数为63人,尤以7月最多,死亡13人。
北京市公安局7月19日发布的警情提示中,“游野泳导致溺水”死亡的警情已被列为治安防控重点。
“国家没有明确打捞溺水者的尸体究竟由谁负责。”该人士说。
北京精英海世界潜水俱乐部技术总监宋兴国的看法是,单纯指望政府承担打捞并不合理,目前也不实际。
因而,宋的建议是,有关部门不妨出台一个大致的溺水责任分类,确定打捞费用由谁来出,同时规范行业价格。
北京龙缘潜水俱乐部总经理王刚同时认为,在没有一个相关部门愿意站出来为溺亡者埋单之时,不妨联系慈善机构,由其出资雇用商业打捞队进行打捞。
本报记者获知,6月下旬北京市公安局对陈满生溺亡事件作出批示后,北京市公安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
打捞溺死者这一任务,是否会重新回到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潜水队,目前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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