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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企业应在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12:11 工人日报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力争到今年底合同签订率达到80%。

  据了解,去年该省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48%,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规范非公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强调非公企业要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建筑装饰、加工制造、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行业中的非公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计划,力争年底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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