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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提醒老师:暑期办班可别忘纳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14: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丁长青)暑假即将开始,学生们开始在家长的“高压”下盘算自己的暑期学习计划。各种培训班迎来了一年中的黄金时段。相当一部分具有外语、绘画、音乐等特长的老师,在假期里办起了各类特长班、补习班,收入也“颇丰”。为此地税部门提醒这些活动在取得收入后都要纳税。

  据地税部门有关人员介绍,老师外出讲课所得属于劳务报酬,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
个人所得税,如果单位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或教师是为个人讲课,那教师应该在取得收入的次月7日前到所属地税部门申报纳税。D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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