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春艳 每日经济新闻[2006-07-03]
日前,建行和招行分别推出个人远期外汇买卖和个人外汇期权,外汇投资者又多了新的理财渠道。
参与远期外汇买卖和外汇期权,投资者可以对冲风险。两个产品是完全不同的投资
品种,个人远期外汇买卖是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按约定汇率,进行外汇与外汇的兑换;个人外汇期权则是一种权利买卖,权利的买方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汇率,向银行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外币。
建行外汇专家丁进伏表示,对客户而言,远期外汇交易的主要风险是履约风险。客户要提供10%的交易担保金,当客户未平仓合约的市场现值重估亏损达到交易担保金的80%时,银行强制平仓;亏损50%时,通过短信向客户揭示风险。
相对于远期外汇买卖,即期的外汇买卖存在局限,客户只能卖出账户中可用货币余额。远期外汇买卖,引入“做空机制”,客户指定某种货币为交易名义本金,可实现顺势逆势的双向操作。
如何参与该投资,丁进伏提出三点建议:首先,客户要了解远期外汇买卖的风险,如果将所有资金投入远期交易中以博取高额收益,其投机行为的风险是难以控制的;其次,善用交易担保金比例控制交易,避免交易被强制平仓而出现亏损。10%的最低交易担保金比例只是一个下限,并不一定要求客户每笔交易都放大10倍来做。可以追加交易担保金,降低杠杆比例,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再次,不能单纯依赖银行提供的预警短信通知服务,应实时关注自己的投资组合。
远期外汇买卖合约:交易双方确定在将来的某一天,按约定的价格和金额进行外汇买卖交易的协议。
交易担保金:客户向银行提供的保证在合约到期日,按合约约定完成全额交割或轧差交割的专用资金。
全额交割:对于未平仓合约,在合约的到期日,将全额卖出货币支付给对方,同时从对方收取全额的买入货币。轧差交割:对于已平仓合约,在合约的到期日,合约双方按合约建仓与平仓交易的轧差金额,即合约平仓后的盈亏,进行资金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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