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指人对资产的所有权。在一个经济单元中,人依据所有权对资产的经营水平及经营效果从根本上决定着该经济单元的效益和生命力。当一个社会多数经济单元的经营效益较长时间处于低劣状态时,依据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法则,就必然要产生变革——革命或改革。变革最关键、最主要的结果是产权的再分配,实现人与资产的重新组合。革命和改革的区别仅仅在于产权更迭的方式:前者是靠推翻统治者来完成,后者是统治者自己有计划地进行。
我国改革二十多年来,突破禁区、走出误区,越来越深刻认识到经济领域改革最深层的动因和目标,正是产权制度。我们逐步改变了产权一体化的传统模式,正在走出有中国特色的产权新格局。但是产权如何由单一的公有制向多元所有制转化?国有企业要不要改制?改制中国资流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怎样操作国企改制?尚在实践与探索之中。
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资源利用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主要依靠市场来进行。简言之就是市场配置资源,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
市场配置资源选优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人和资源结合的选优,二是资源之间利用比例的选优,三是资源利用中科技手段的选优。三者之中第一个层面人和资源结合的选优是统领、是主导全局的,因为,没有这个层面的优化,其他层面优化都无从谈起。一切资源靠人开发利用,资源的搭配、科技手段的应用也是以人为灵魂的。
资源和人的结合上又分三个层面:占有、经营、使用。同样,三个层面中占有决定经营,经营又决定使用,三个层面分别靠市场配置实现优化,但第一个层面即:人对资源占有的市场配置是关键,起核心作用。
资源一旦被人占有就形成资产,人就拥有了产权。市场配置的资源有许许多多,而最关键、最核心的是市场对产权的配置。
市场配置的基本形式是什么?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的自由交易。就是说,市场配置产权应当是把产权推向市场进行公开自由交易。当一个企业生产的商品长期不获利甚至为负利时,当转换商品品种、更换经营者都不能扭转这种局面时,企业所有者就应当将企业产权推向市场出售转让。从社会角度看,就是进行人和资源的重新组合。在市场上,另一个商品开发者对待售的产权所涵盖的资源进行全面评估,经过选择、比较、讨价、竞标,一旦议定的产权价格摊入生产成本后,预期所生产的商品成本明显低于社会能接受的价格,单位资本投入获利较大时,产权买卖就会成交。应当说,产权的这种更迭是商品生产过程中价值规律的最终体现。这个过程对于失去产权的一方是凄惨痛苦的,甚至伴随着血和泪,但是它却“凤凰涅 ”似的催发了新的生命,使社会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和提升,一批批产权易主优化的过程,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构成市场经济运行中最壮丽的一幕。
产权包含不可分割的两部分内容:法律所确认的对资产的占有权和对资产的支配(处分)权,占有权是支配权的内在依据,支配权是占有权的外在表达,前者是灵魂,后者是躯壳。国有企业的占有权是全民,而支配行为全民是无法实施的,因此,支配权只能交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委派某个集体或个人。
为了解决企业“灵魂”和“躯壳”分离的问题,国企改制不搞不行。除涉及国计民生的某些大型企业,还须由国家掌控之外,其他都应当进行改革,把企业所有权转给既有占有又有支配能力的人,实现灵与躯的完全一致。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背离了国企改革的初衷。椐此,有的学者主张叫停,并且以典型为例推荐了职业经理人的模式。其实,职业经理人同样没有解决“灵魂”和“躯壳”一致的问题,至于职业经理人经营国企好的典型,并不具备普遍性。不搞这种模式的国企中,也有搞得好的典型,问题是多数人目前达不到这个境界,更何况所谓“好”仅仅是定性的概念,量上的差距仍然存在,只是多与少的问题。
改制中产权流失问题确实存在,但这是改制的必然吗?认真分析后不难发现,问题不是出在改制本身,恰恰是出在目前许多国企改制过程中,占有权和支配权仍然不一致。也就是说,改制仍是在“灵魂”和“躯壳”背离的情况下进行的。虽然国企改制有了国资委的全面监控,但实质上只是多加了一道防盗门,门里面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所以,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缘于在吃旧体制最后的晚餐。应当依靠改制本身的深化改革来解决,切不可以“因噎废食”。
国企改制的本质,是产权配置从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改制的本身应当是新体制的开始,而不是旧体制的终结。或者说,不该是旧体制最后的晚餐。应当是新体制的早餐。改制起步就要把国企产权推向市场、进行产权配置的市场化而不是权力化。这是避免改制过程中权力寻租,造成国有资产“突击”流失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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