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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5年将新增2182亿元财政投入农村义务教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12:56 中国财经报

  记者 颜晓岩 报道

  “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行公共财政致力于加大义务教育投入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06-2010年,不考虑教师工资增长因素,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5年间将新增2182亿元投入农村义务教育。”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6月28日在“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国际研讨会上透露。

  我国义务教育一直是地方政府的事权,但管理的重心是不断上移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首先实行了“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2001年,国务院确定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简称“以县为主”),使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主体由乡村上移到县级,资金来源由农民转移到财政,初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快速增长,财政投入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重,从税费改革前1999年的61.8%,提高到2004年的80.6%。”张少春说,从2006年开始我国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据了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张少春解释说,采取“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方式,是为了分清中央与地方的经费分担责任,以避免中央与地方责任不明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形式。

  张少春进一步阐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以外)分省确定。中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学生的教科书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中央将会在2009年出台一个较高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届时中小学公用经费将会大幅度提高。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按照5∶5的比例予以分担;东部地区,中央视其校舍维修改造情况予以奖励。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将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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