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龙巨澜 方大丰)6月25日晚,湖南湘潭的生猪在被“封杀”一个多月后重返广州市场。有专家指出,这起因“瘦肉精”引发的“禁运”危机提前解除,体现了有关方面介入市场监管慎用行政权力的理性回归,两地政府主动以“行政救济”手段打破市场壁垒的举动值得借鉴。
今年5月15日,湘潭县一批生猪在广州被检测出“瘦肉精”含量超标,广州市农业部
门随即发出“3个月内禁止湘潭县生猪入穗”的“封杀令”。此后,广州、深圳又先后查获来自湘潭和湖南其他几个县市数批同类“问题猪”。广州方面再次放出“狠话”:类似问题如果连续发生3次,广州市场的大门将对其永远关闭。
据了解,湘潭生猪年出栏500万头,其中20%外销广东等地市场,年产值近100亿元,是当地仅次于钢铁的第二大产业,农民新增可支配收入中有六成出自于此。
“封杀令”导致湘潭生猪遭遇了严峻的信誉危机,也使大部分诚信经营的农民遭受了重大损失。在全国存栏生猪供大于求和“禁运”入穗的双重压力下,湘潭生猪价格跌至3年来最低水平,生猪产业存续与发展岌岌可危。
“得到广州的情况通报后,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打击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湘潭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王思训告诉记者,5月下旬,该市还派出工作组前往广州、深圳等主要外销市场,“向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整改情况,沟通协调,跑了整整一个星期。”
6月24日,在潭穗两地政府的努力推动下,“禁运”提前解除。广州市4大肉联加工企业与湘潭方面签约,每年将从湘潭至少收购100万头安全优质生猪。双方还签订“产销联建协议书”,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共同核定一批供穗生猪定点养殖基地,实行产销对接。
“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行为,国务院早在2001年就作出过禁止性规定。”湖南省农业厅一位负责人始终对“封杀令”提出质疑:“‘封杀令’伤及无辜,显失公平。”
湖南商学院一位经济学专家指出,用“禁运”、“封杀”手段处理区域经济纠纷,势必增加交易成本,其结局是害人害己,两败俱伤。“《反垄断法》(草案)已设立专章,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等行为。”
这位专家说,大活猪将由来已久的市场壁垒“拱”出了一条裂缝,具有十分明显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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